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嵩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春节安保工作,提前谋划,周密部署,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社会面巡逻防控“四项机制”和“双快”警务机制,启动圈层防控卡点1个,410名警力坚守岗位,全县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没有发生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的情况,为全县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春节假期期间,全县110共接报刑事治安警情32起、环比下降44.83%,交通类警情159起、环比下降15.43%,交通秩序良好,春节系列活动及群众自发性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有序。
坚持最高规格,全力抓部署谋实效
春节前夕,县公安局专题召开春节安保维稳动员部署会,要求全体参战警力全力守住春节期间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重大敏感案事件、队伍管理问题等“五条底线”。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绍聪常态化深入基层一线,看望慰问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民警辅警,现场督导检查春节安保工作。
春节前,根据市公安局“长风行动”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岁末年初嵩明辖区治安状况,县公安局于2月4日、6日分别组织全局民辅警250余人开展“长风行动”暨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烟花爆竹存储、售卖领域集中整治,提前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坚持最硬作风,全力严执勤护平安
春节期间,嵩明辖区法界寺森林公园、兰茂广场、银杏广场、海潮寺森林公园、欢乐世界等均组织了系列春节活动、群众自发庆祝活动。
根据人流、车流剧增的实际,县公安局共投入安保力量1424人次,组织开展33场次迎新春庆祝活动、58场次群众自发庆祝活动的现场维稳及秩序维护工作。截至目前,各类活动区域治安秩序、交通秩序良好。
坚持最实措施,全力防事故保交通
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长风行动”暨烟花爆竹存储、售卖领域集中整治,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县所有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2月1日至今,共查处烟花爆竹治安案件2起,行政处罚2人,检查烟花爆竹从业单位46家次、排查隐患8处。
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长风行动”暨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结合春节期间道路交通特点,交警大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全体执勤警力全部上路疏导保通,营造良好交通道路出行环境。春节期间,共出动警力500余人次,警车120辆,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200余起,查获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400余起。其中饮酒驾驶机动车19起,醉酒驾驶机动车5起,无证17起,超员35起,不戴安全头盔33起,不系安全带167起,非机动车违法60起。
坚持最暖服务,全力排忧解难解纠纷
春节期间,县公安局各辖区派出所联合镇(街道)、园区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破冰行动”,最大限度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
2月1日至2月17日,共排查矛盾纠纷390起,化解371起,化解率:95.13%,其中:家庭纠纷44起,化解42起;邻里纠纷32起,化解30起;婚恋纠纷21起,化解21起;家庭暴力纠纷29起,化解29起;劳资纠纷43起,化解35起;其他纠纷221起,化解214起。(昆明信息港 嵩明警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