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月至4月是临床用血高峰期
楚雄州临床用血供应紧张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楚雄州将
在全州范围内开展
第五届“公职人员献血月”活动
具体事项如下
集中采血时间:
2024年3月1日-4月30日。
采血地点:
(一)中央、省属驻楚单位、州级和楚雄市各部门直接与州中心血站联系,由州中心血站统筹安排献血时间和地点,分批次、分时段开展献血活动。职工人数较少的单位,可自行前往楚雄市区献血点捐献血液。
(二)各县市献血办负责组织辖区内“公职人员献血月”活动,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献血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献血小贴士
无偿献血基本条件:
(一)年龄:18至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二)体重:男≥50公斤,女≥45公斤;
(三)血压正常,经体检,身体健康。
献血前注意事项:
(一)献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二)献血前一天禁食油腻食物、禁饮酒,注意充分休息,献血前请进食餐食(忌空腹献血)。
献血后注意事项:
(一)原地休息20分钟以上,以利身体循环血容量的恢复;
(二)献血后的当天,保持针眼处清洁卫生、干燥;
(三)献血后适当多饮水,注意膳食均衡,不要暴饮暴食,维持正常的饮食即可。可适当吃些瘦肉、牛奶、鸡蛋、豆制品等含蛋白质较高的食品和白菜、苹果等新鲜蔬菜水果;
(四)24小时内不要剧烈运动,适当休息,当天不要从事高空作业、高温作业、体育比赛、通宵娱乐等活动。献血有针眼的手臂当天忌提举重物,当天保证充足睡眠。个别出现倦怠感觉者,只要保证充足的睡眠,也会很快消失的;
(五)献血后如有不适请及时与楚雄州中心血站联系或到医院就诊,联系电话:3026057、3026058。(来源:楚雄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