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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血高峰期来临!云南一州市呼吁全体公职人员积极献血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03-08 08:38:26

每年1月至4月是临床用血高峰期

楚雄州临床用血供应紧张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楚雄州将

在全州范围内开展

第五届“公职人员献血月”活动

具体事项如下

集中采血时间:

2024年3月1日-4月30日。

采血地点:

(一)中央、省属驻楚单位、州级和楚雄市各部门直接与州中心血站联系,由州中心血站统筹安排献血时间和地点,分批次、分时段开展献血活动。职工人数较少的单位,可自行前往楚雄市区献血点捐献血液。

(二)各县市献血办负责组织辖区内“公职人员献血月”活动,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献血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献血小贴士

无偿献血基本条件:

(一)年龄:18至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二)体重:男≥50公斤,女≥45公斤;

(三)血压正常,经体检,身体健康。

献血前注意事项:

(一)献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二)献血前一天禁食油腻食物、禁饮酒,注意充分休息,献血前请进食餐食(忌空腹献血)。

献血后注意事项:

(一)原地休息20分钟以上,以利身体循环血容量的恢复;

(二)献血后的当天,保持针眼处清洁卫生、干燥;

(三)献血后适当多饮水,注意膳食均衡,不要暴饮暴食,维持正常的饮食即可。可适当吃些瘦肉、牛奶、鸡蛋、豆制品等含蛋白质较高的食品和白菜、苹果等新鲜蔬菜水果;

(四)24小时内不要剧烈运动,适当休息,当天不要从事高空作业、高温作业、体育比赛、通宵娱乐等活动。献血有针眼的手臂当天忌提举重物,当天保证充足睡眠。个别出现倦怠感觉者,只要保证充足的睡眠,也会很快消失的;

(五)献血后如有不适请及时与楚雄州中心血站联系或到医院就诊,联系电话:3026057、3026058。(来源:楚雄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上官艳君    责任编辑:孙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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