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据要素成为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文化数字化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文化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
“文化资源数字化、产品化、产业化、规模化、国际化,是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文化自信的有效途径。”长期从事大型文旅企业管理的吕建中认为,通过数字化能够将文化更好地进行保护、传承和传播,推动人工智能、XR元宇宙、大数据、区块链、5G/6G等高新技术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可以创造新的文化形式、文化体验及产业模式,发展文化产业新质生产力。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董事长刘庆峰认为,数据是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石。他建议,建立国家级数据开放平台,整合政府、公共机构以及企业的数据资源,为通用人工智能研究和应用提供丰富的数据支持;制定公共数据开放计划,有序、安全、合规地开放国家图书馆、档案馆、科研机构等公共机构的数据资源,明确公共数据的开放范围、标准和流程,确保个人隐私安全、数据安全和国家安全。
“文化数字化战略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也为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的普及化和便民化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和推动力。目前依然存在数字化建设全局性思维不足、法律政策与宏观管理滞后、数字化平台共建共享水平较低、数字化资源供给主体较为单一、数字化治理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和数字文化领域的公众参与程度不高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图书馆馆长李燕锋建议,加强全局性思考,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顶层设计,包括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和完善法律条文;构建全国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平台;构建多元化参与的数字资源供给体系;协同探索优质数字文化服务内容;有效对接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与群众需求。
近几年,湖北省全力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全省公共图书馆数字馆建设、数字文化驿站提档升级、博物馆馆藏文物信息管理平台运行、“湖北文旅公服云”创建等工作富有成效。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文联主席杨俊建议,持续倡导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文艺与科技深度融合,利用虚拟现实等技术创新文艺表现形式,通过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拓宽文艺传播渠道。在国家层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全国性的文艺资源共享平台和版权交易平台,为文艺工作者提供作品展示、交流和交易平台,同时实时监测文艺市场的动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