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 供图
公安部下发命令,授予2名云南民警“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他们是长期奋战在防爆安检一线的昆明民警贺丽远,以及长期坚守禁毒和维稳前沿阵地的临沧民警杨学华。
贺丽远:“宁可粉身碎骨,也要把安全留给群众”
贺丽远 昆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自1998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贺丽远长期奋战在防爆安检一线,先后参与侦破一批重特大涉爆案件,成功拆除多枚现场爆炸装置,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刻苦钻研业务,创新反恐防爆培训方法,参与编写防爆安检工作规范、防爆安全检查办法,探索形成“安检任务分层负责、涉爆现场二级处置”工作模式,被聘为全省业务专家。他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经验优势,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实战演练100余次,有效促进防爆安检队伍专业化发展。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
贺丽远曾回忆过自己第一次接到拆弹任务时的心情:“200米的警戒线内一个人都没有,寂静里有一股无形的压力,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呼吸急促,甚至有想要呕吐的感觉,我第一次听见自己这么大的心跳声。”
现在,贺丽远不仅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排爆警察,还是云南省处置恐怖袭击事件专家组成员、昆明市恐怖事件应急处置专家。从警25年来,他先后完成重大活动防爆安检任务7000余场次、先后执行涉爆任务600余次、处置爆炸装置100余个、废旧炮弹500多个,实现了零差错、零失误、零伤亡。
刻苦磨炼 练就胆大心细作风
1998年,贺丽远从警校毕业,进入昆明市公安局工作,单位想让他当排爆手,让他征求家属意见,可那时他连“排爆”是什么都不知道,只是觉得可以去培训学本领,就高兴地同意了。
1999年,21岁的贺丽远接到了人生的第一次拆弹任务——拆除一个疑似炸弹的爆炸装置。贺丽远跟着师傅来到现场。“我第一次听见自己这么大的心跳声。”当天,装置被顺利拆除,但事后他得知那是一枚假炸弹。
“那一刻又紧张、又懊恼……竟然被一枚假炸弹吓住了。”从那天起,“排爆警察”这几个字的分量在贺丽远心中重了起来。为了锤炼本领,他跟着师傅多出现场,多看业务书籍,为了锻炼手指力量,他一遍遍练习用筷子夹钢珠,吃饭时也不例外,吃一口饭,就夹一颗钢珠,他每天坚持在脑海里,把爆炸装置拆解步骤过上许多遍。
2003年,一居民小区的楼道口,出现了一个装在纸袋里的特殊爆炸物,它是用水银触发的,这意味着,处置过程中只要装置晃动,就有可能引发爆炸。贺丽远只在新闻报道中见到过这类爆炸装置,此前,国内还没有人工拆除水银爆炸装置的先例。为了保留证据以便破案,警方选择了人工拆除。人工拆除工作由师傅带领,贺丽远参与后期处置,拆除过程既艰难又危险,但最终处置成功,帮助同事成功侦破案件。这是昆明排爆民警首次成功处置此类装置,也是全国首例人工拆除水银开关反触动爆炸装置的经典案例。
挺身而出 舍命拆除定时炸弹
2006年4月的一天,昆明一家超市内发现爆炸物,当时正值商场最热闹、人员最密集的时候,一旦爆炸发生,后果不堪设想。
贺丽远穿上排爆服,慢慢走进现场,轻轻取出炸弹放到地上,“嘀嗒”“嘀嗒”的声音让人胆寒。他发现这是一枚定时炸弹,但竟然没有时间显示装置。短暂思考后,贺丽远向上级请示:“爆炸物是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直接证据,我请求,由我进行人工拆除。”
“批准!”对讲机那头传来了指令。
贺丽远开始了与死神的较量。他小心翼翼地切断导线,慢慢将炸药和闹钟分开……经过30分钟,他成功拆除了这枚定时炸弹。此时指挥中心传来消息: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据供述,贺丽远成功拆除这枚炸弹时,距设定的爆炸时间只剩下了不到10分钟。
因工作出色、贡献卓著,贺丽远屡次立功,获评“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等称号。
“不怕牺牲,迎险而上。”这句话写在贺丽远笔记本的扉页上。他坚守“宁可粉身碎骨,也要把安全留给群众”的理念,彰显着一名人民警察、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担当。
杨学华:“干我们这一行,枪就是我们的生命”
杨学华 临沧市镇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级警长。自1990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杨学华忠诚履职、顽强拼搏、敬业奉献,始终保持对公安工作的强烈责任感和高度事业心,先后多次被各级部门记功和表彰,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1995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2011年获得“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荣誉称号。无论是在危险的缉毒一线,还是负责公务用枪管理、危爆物品管理和户籍信息审核审批工作,他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保持着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勉学习的优良作风。
今年58岁的杨学华即将退休。33年的从警生涯,在这位老警察身上留下了病痛、写下了沧桑,也赋予了他面对困难和危险顽强不屈、坚韧不拔的品格。杨学华是一个在党和人民需要时豁得出、上得去,在平常岁月里能坚守岗位,履行使命的人民警察、平凡英雄。
与武装毒贩交战 死里逃生
1994年9月1日凌晨,一场惊心动魄的缉毒战斗在中缅边境线上打响。杨学华和战友们与一伙穷凶极恶的武装毒贩狭路相逢,为抗拒抓捕,毒贩拉响了手榴弹,弹片击中了杨学华的额部、胸部、腹壁等多个部位。经过医护人员8个多小时的紧张抢救,身负重伤的杨学华终于转危为安。
在之后几年的持续医疗中,医生又先后从杨学华身上取出8块弹片,至今还有2块弹片残留在他的左肢坐骨神经处和头部前额处。他的左肢大腿伤处接着一根20厘米长的人工主动脉血管,血液循环不佳,导致他的左脚经常肿胀、麻木、酸痛,行走不便;头部受的伤令他经常头晕。1995年12月,杨学华被评定为二等甲级伤残(五级伤残)。
杨学华和战友们勇斗毒贩的事迹被载入中国禁毒斗争史册,他先后获得一等功1次,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被临沧市委、市政府评为“感动临沧十大人物”“优秀户籍民警”“先进工作者”称号,并多次受到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嘉奖。
带伤坚守平凡岗位 勤恳奉献
归队后,杨学华重返挚爱的公安岗位,负责公务用枪管理工作。
枪支管理,是一个极其特殊的岗位。杨学华深知这份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他常说:“干我们这一行,枪就是我们的生命。做好枪支管理工作,让枪支保持良好状态。就是对一线战友的爱护和关心,就是在维护战友的生命安全!”
镇康县地处禁毒和维稳前沿阵地,任务繁重艰巨,民警执行任务所需枪支的出库、入库,都要经过杨学华之手。2008年1月4日晚,镇康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一名民警和两名辅警在公开查缉时与武装毒贩遭遇,被凶恶的毒贩开枪击伤。一场围捕毒贩的战斗随即开始。
收到消息的杨学华,马上回想起1994年那个惨烈的场面,他火速赶到库房,迅速把枪、弹发放到战友手中。在几天几夜的围捕行动中,杨学华始终坚守库房,经手一次次领取枪弹、一次次归还武器,做到了无缝对接、毫无差错,为围捕行动的胜利奠定了基础。最终,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缴获海洛因8562.8克、冰毒2.9克、手枪4支、子弹15发,一个跨国、跨省特大武装贩毒团伙被彻底消灭。
在承担枪管任务的同时,杨学华还负责办理临时身份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准购准运证、准迁证等工作。出身农村、在农村派出所工作过的杨学华,深知群众到县城一趟不容易,在办证工作中,他一直秉持方便群众的理念,只要手续齐全的,决不让群众反复跑;手续不齐全的,他也会耐心解释。
治安大队警力不足,办证工作任务繁重,杨学华经常强忍病痛,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为孤寡老人上门办业务、为企业办理行业许可证、做好辖区危爆物品管理……杨学华一直坚守在岗位上,勤恳奉献。(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 王丹丹 通讯员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