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审联动后,审计组和巡察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移交,避免了很多重复性工作,提高了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参加宜良县委第八轮“巡审联动”工作后,宜良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说。
近年来,宜良县积极探索创新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深度融合的方式方法,持续推动“政治体检”与“经济体检”有机结合、互融互通,凝聚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合力,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完善制度机制,拓宽协作渠道。宜良县制定“县委巡察机构与县审计局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情况通报、任务协同、人员协作、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机制,进一步推进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按照“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增强合力”原则,在制定年度计划时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积极探索“先巡后审、先审后巡、边巡边审”等巡审联动有效路径,推动巡察与审计监督有效衔接、同步推进。
信息资源共享,突出监督重点。充分发挥巡察和审计的优势,通过在巡前共享资源,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关注了解,促使巡察监督更加精准、更有成效。巡察组进驻前,宜良县审计局向宜良县委巡察组提供涉及被巡察对象党组织的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情况等,让巡察组带着问题“巡”、瞄准重点“察”。2023年,宜良县审计局向县委巡察组提供经济、工程和其他审计等信息100余条,提供相关责任单位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信息35条。
强化联动协作,凝聚监督合力。探索“巡审联动”监督模式,宜良县委第八轮巡察与宜良县审计局同步进驻2个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和主要负责人任中审计。在工作开展期间,巡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材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监督,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经济、财务方面的问题进行摸排和核实。巡察组与审计组会商研判各类问题4次,共同发现问题93个、问题线索2件,实现巡察监督权威性和审计监督专业性的优势互补,实现“1+1>2”的叠加效应。
巡审成果共用,提升整改成效。巡察组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内容,围绕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长效机制建设等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审计组将巡察反馈涉及的经济责任、资金项目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监督的重点内容,重点关注巡察反馈涉及经济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待巡察、审计工作结束后,及时通报情况,强化成果运用。(昆明日报 记者吕文康 通讯员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