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王琳) 近日,云南省商务厅发布通知,组织开展2024年滇菜和米线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意向的市场主体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申报。
此次申报重点支持创建餐饮美食街区(聚集区),培育米线龙头企业,培育滇菜、米线连锁企业,支持举办美食节、小吃节。
在支持创建餐饮美食街区(聚集区)方面,省商务厅将按照《餐饮美食街区(聚集区)评价指标》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团队评价打分,由高到低择优支持2条街区(聚集区),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支持条件为:有独立的街区运营主体,运营主体应在云南省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长度不小于300米的餐饮美食聚集街区或运营区域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餐饮美食聚集区,区域内餐饮门店占街区门店总数50%(含)以上,其中限额以上餐饮单位不少于5家,滇菜餐饮单位不少于餐饮单位总量的50%。
在培育米线龙头企业方面,支持鼓励米线企业开发预包装米线产品,不断扩大市场销售规模,将按2024年上半年核定的销售额(以企业完税证明为准)的2%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单个企业补助资金最高不超100万元。申报企业须在云南省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取得合法有效的预包装米线生产、销售等资格,同时2023年全年预包装米线销售额(以企业完税证明为准)须超过1000万元且2024年上半年预包装米线销售额(以企业完税证明为准)同比增长达10%以上。
在培育滇菜、米线连锁企业方面,将对总部设在云南的连锁滇菜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之间到注册地以外地区(含国外)新开设门店且已持续经营满半年的,按企业新开设门店房屋租金、店面装修、设备购置等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资金最高不超100万元;对总部设在云南的连锁米线企业,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企业到注册地以外地区(含国外)新开设过桥米线门店且已持续经营满半年的,每新增1家连锁门店给予2万元资金支持,对每个开设过桥米线连锁门店企业的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申报企业须在云南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3年1月1日前已在省内外开设5家及以上滇菜、过桥米线直营店;在申报时限内开设的滇菜直营门店,经营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申报时限内开设的过桥米线直营门店经营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截至2024年7月31日,新设滇菜门店、过桥米线门店稳定运营6个月以上。
在支持举办美食节小吃节方面,将支持州(市)结合本地区地域特色、民俗风情、节庆赛事等举办“中华美食荟·好味云南”系列美食节、小吃节活动,对州(市)2024年举办的美食节、小吃节产生的场租、展位搭建和宣传推广费用等给予补助。美食节、小吃节的参展企业须达300家以上且展出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根据美食节、小吃节的具体参展餐饮企业数量、展出面积,补助金额分为30万元、26万元和21万元3个档次。
通知要求,资金支持政策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进行支持,单个企业一年内不重复享受商务业务发展(含促消费、电商、县域商业建设等)支持资金,杜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导致重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