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开展以来,嵩明县公安局嵩阳派出所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升服务质效。
嵩阳派出所结合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全所民辅警召开专题学习会,对相关会议精神、工作通报进行学习,经常提醒民辅警主动“亮码”,邀请群众扫码评价,在群众的监督下开展执法活动。同时在营区、户政窗口张贴宣传海报、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摆放评价二维码,社区民警入户走访时向群众广泛宣传评价回访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参与途径,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扫码评价浓厚氛围。
派出所将扫码评价贯穿到每一起警情、案件办理、户政业务工作中,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在处置警情环节明确专人负责“亮码”,引导群众扫码评价,综合指挥室通过后台视频监督,及时提醒,防止漏扫漏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谁办案谁负责”原则,协办民警提醒,主办民警“亮码”,邀请当事人对案件办理进行评价;在户籍窗口增设评价二维码,在业务办理结束后,由户籍民辅警指导办事群众扫码评价。
嵩阳派出所依托县局每周工作通报,对除“九不评、五报备”之外应扫未扫情况进行复盘倒查,在全所大会上对相关民辅警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检讨说明,组织参会民辅警围绕存在的问题开展交流讨论,共同研提整改措施,不断补齐短板漏洞、提升工作质效。
嵩阳派出所将持续深化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通过群众扫码评价,督促派出所在执法规范化、服务态度、工作能力、问题整改等方面得到提升,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警民“双赢”“双满意”。(昆明信息港 记者合宇聪 嵩明县公安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