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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新发布】“十四五”以来,云南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财政资金支出895亿元
云南网    07-15 21:24:27

7月15日,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场发布会在云南海埂会堂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省财政厅坚持“生态环境保护该花的钱必须花,该投的钱绝不能省”,深化生态文明建设财政保障制度改革,对生态文明建设资金优先支持。“十四五”以来,全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财政资金支出895亿元,切实为全省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了资金保障。

加强组织保障,扛牢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

省财政厅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厅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对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统筹,提高资金保障和管理能力。

同时,出台“十四五”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明确全省财政部门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目标、路径和责任。出台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林业草原等16项资金管理制度和项目储备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资金管理。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政策体系

理顺省级与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出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省级与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级和省以下财政关系。

进一步完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修订出台《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将生态功能价值、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等纳入资金分配因素,完善资金分配机制。“十四五”以来下达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53.07亿元,有效提高生态功能区地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积极推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持续推动赤水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做深做实,与贵州、四川两省建立首个长江流域跨多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23年推动签订第二轮赤水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进一步延长补偿期限、提高补偿资金规模。借鉴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经验,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水利厅出台珠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建立珠江流域省内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落实“双碳”1+1+N政策体系建设任务,出台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五是出台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建立我省国家公园建设财政支持政策体系,支持香格里拉、亚洲象等国家公园创建。

围绕重点任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持续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四五”以来,筹措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70.3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以奖代补”机制,支持全省农村污水治理攻坚行动。

建立保障与激励并重的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省级财政资金奖补机制,每年统筹安排省级资金24亿元,实现奖补政策和资金监管全覆盖。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抚仙湖、洱海两个“山水”项目先后列入国家试点,获得中央资金40亿元。

积极支持“绿美云南”建设。“十四五”以来,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416.55亿元,支持林草重大工程建设。

大力推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联合相关部门指导各地积极参与中央竞争立项,赤水河国土绿化,红河、昆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曲靖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成功入围,获中央8.5亿元资金支持。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按照“强化财政支持,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财政资源配置,确保投入规模同建设任务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保障、集中财力、支持重点,全力支持美丽云南建设。(记者 杨萍)

编辑:刘欣彤    责任编辑:俞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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