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目前夏日戏水消暑的身影络绎不绝,然而风险正悄悄逼近。溺水是造成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假,这封来自警察“蜀黍”的防溺水指南,请广大家长查收。
关于未成年人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暑假期间,孩子自由时间增多、活动范围增大,此时也是家长安全监管较为薄弱的时期,未成年人溺水事件进入易发期、高发期。无数沉痛的教训提醒我们,溺水是造成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广大家长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承担起家庭安全教育责任和监护责任,严防溺水事件发生,警方特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野外水域有“圈套”,家长、孩子要远离
和孩子一起熟知防溺水相关要求,教育孩子不去河、湖、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溪边等危险水域游玩。野外景色虽美,但生命安全更重要。
岸边土地长期被水浸泡,非常湿滑,且常长有青苔,踩上去易滑入水中;
水库、河道、池塘等水域底泥松软,一旦陷入难以挣脱;
水下环境复杂,可能长有水草等植物,一旦被缠住,很难脱身;
水体表面看似平缓或静止,但水下却暗流涌动或有漩涡,很容易把人卷走;
水面和水下温差较大,极易造成游泳者腿部抽筋,从而发生危险;
野外人烟稀少,发生意外很难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救助。
避免孩子长时间脱离家长监管,需确保“四知”
知道孩子的去向;
知道孩子的同伴;
知道孩子的活动内容和范围;
知道孩子回家的时间。
请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准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准不熟悉水性却擅自下水施救。
提醒孩子“四个牢记”
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告诉孩子正确的营救方式
碰到有人溺水,不要慌乱,第一时间大声呼叫,寻求成人帮助,同时拨打110报警求助;
禁止盲目施救,如下水救援、手拉手组成“人链”等方式,都具有极大安全隐患。
请您认真阅读致家长的一封信,密切关注警方发布的预警通知和温馨提示,做好孩子的教育引导工作,以身作则,注重言传身教,不冒险涉水,为孩子做好榜样。(云南网 记者赵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