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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查收! 昆明公安推出未成年人防溺水指南
云南网    08-05 21:53:11

8月4日,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目前夏日戏水消暑的身影络绎不绝,然而风险正悄悄逼近。溺水是造成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假,这封来自警察“蜀黍”的防溺水指南,请广大家长查收。

关于未成年人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暑假期间,孩子自由时间增多、活动范围增大,此时也是家长安全监管较为薄弱的时期,未成年人溺水事件进入易发期、高发期。无数沉痛的教训提醒我们,溺水是造成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广大家长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承担起家庭安全教育责任和监护责任,严防溺水事件发生,警方特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野外水域有“圈套”,家长、孩子要远离

和孩子一起熟知防溺水相关要求,教育孩子不去河、湖、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溪边等危险水域游玩。野外景色虽美,但生命安全更重要。

岸边土地长期被水浸泡,非常湿滑,且常长有青苔,踩上去易滑入水中;

水库、河道、池塘等水域底泥松软,一旦陷入难以挣脱;

水下环境复杂,可能长有水草等植物,一旦被缠住,很难脱身;

水体表面看似平缓或静止,但水下却暗流涌动或有漩涡,很容易把人卷走;

水面和水下温差较大,极易造成游泳者腿部抽筋,从而发生危险;

野外人烟稀少,发生意外很难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救助。

避免孩子长时间脱离家长监管,需确保“四知”

知道孩子的去向;

知道孩子的同伴;

知道孩子的活动内容和范围;

知道孩子回家的时间。

请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准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准不熟悉水性却擅自下水施救。

提醒孩子“四个牢记”

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告诉孩子正确的营救方式

碰到有人溺水,不要慌乱,第一时间大声呼叫,寻求成人帮助,同时拨打110报警求助;

禁止盲目施救,如下水救援、手拉手组成“人链”等方式,都具有极大安全隐患。

请您认真阅读致家长的一封信,密切关注警方发布的预警通知和温馨提示,做好孩子的教育引导工作,以身作则,注重言传身教,不冒险涉水,为孩子做好榜样。(云南网 记者赵岗)

编辑:黄彩英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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