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的问题,五华区在政务服务各个领域开展“告知承诺制”,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华区法律援助中心将告知承诺制应用于法律援助服务申请事项办理中,并与“容缺制度”相结合,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需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直接以书面承诺书代替,不再需要提供其他经济状况证明。以2022年某民事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案件为例,当事人朱某因与其工作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申请法律援助追索劳动报酬。在申请法律援助时,朱某虽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所带申请材料不齐全。若按常规申请流程,朱某需回到户籍所在地开具经济困难证明后才可申请。考虑到朱某急需这笔劳动报酬来维持生计,户籍地又不在本市,且年纪较大奔波不易,一时难以开具到经济困难证明。窗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朱某说明可采取“承诺”加“容缺”的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并按程序告知其虚假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朱某了解情况后,自愿选择承诺证明经济状况,并根据“容缺制度”递交手上仅有的材料后,于当天就申请办理了法律援助。自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实施以来,五华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告知承诺制案件20件,最大限度方便了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为解决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时间长、程序复杂、办事群众来回跑的问题,2019年6月开始,五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率先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承诺制审批制度。五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局)不再组织技术评审,由生产建设单位自行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至少一名专家签署同意意见后,向五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即可当场取得行政许可决定,办事时间由原来的20日缩减为即来即办,审批环节少了,审批时间短了,真正实现为企业减负。从2019年3月至2024年3月,五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已完成73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审批,有效节约了建设项目时间成本。(昆明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