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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云南日报    02-06 08:47:29

城市与乡村,既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两大空间载体,也是一个互促互进、共生共存的有机整体。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如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成为社会各方关注的焦点,也成为新一年以及未来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再到《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明确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这给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我省始终高度重视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12年的38.47%提升至2023年的52.9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从2012年的3.89∶1下降到2023年的2.66∶1,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在取得一定成绩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一项长期的事业,不能简单要求各地在经济发展上达到同一个水平,而要走合理分工、优化发展的路子,在发展中寻求最大公约数。未来一段时间,我们仍需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上绵绵用力,努力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等问题,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品质。

进一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县域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乡村,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我们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格局,因地制宜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打造一批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文旅名县、口岸强县,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与就业创业互促共进。做好县域经济大文章,是云南全面振兴的潜力所在、希望所在、后劲所在,必须抓好抓实。

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城乡融合发展从来都不是简单地“向城市靠拢”,而是让城乡群众共享更高品质的生活。当前,“凋敝的农村”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一方面,要继续加快发展“三大经济”,持续壮大城市产业规模,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持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居住证制度和户籍制度有机融合并轨,不断扩大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另一方面,要全面落实城市建设用地、财政转移支付与城市人口增长挂钩机制,积极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断答好“产城人”融合的新答卷。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能“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破题的关键。我们要因地制宜、强化配套、建强产业、聚集人才,既要做好“输血”文章,又要完善“造血”机制,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在云岭大地上绘就城乡并肩前行、美美与共的发展画卷。(龙敏飞)

编辑:周智宇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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