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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每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
昆明信息港    02-19 08:12:43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张怡2月18日,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发布通知,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启动,截止时间为3月19日。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中明确的2025年引导资金支持内容,且与云南省科技计划各类专项有序衔接,2025年云南省主要支持重大科技任务、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四个方面。

重大科技任务支持省委、省政府或省委科技委确定实施、需要中央财政予以支持的重大科技任务。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家创新型城市(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创新区域,围绕《云南省开发区主导产业指引》和区域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提升各区域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能力;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创新积分”的科技金融平台。申报及支持主体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实体化的省新型研发机构。

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支持围绕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创新需求,在现有科研仪器设备基础上,为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购置高端科研仪器设备。申报及支持主体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最近一次评估结果为“优”的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依托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通过腾冲科学家论坛来云南落地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应当有确定的科技成果,并明确转移转化的方式及预期目标。申报及支持主体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实体化的省新型研发机构。

在补助方式上,重大科技任务采用直接补助方式资助,每个项目根据实际需求“一事一议”确定支持额度。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采用直接补助方式资助,每个项目支持引导资金不超过500万元;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1∶3。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采用直接补助、后补助方式资助,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农业领域项目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1∶1、工业领域项目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1∶3。

根据要求,申报的项目应当明确申请的项目类别,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在申报材料中明确相应的创新区域或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值得注意的是,已从中央基建投资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安排引导资金支持。此外,引导资金主要列支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

编辑:曾子芮    责任编辑:昝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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