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是人们外出最多最集中的时候,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大多才能举家外出。探亲访友、休闲旅游、观影游园……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出门就要消费,一些不良商家盯住节日消费“旺季”,干起宰客欺诈勾当,让消费者寒了心,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给一方旅游形象抹了黑。
大年初五晚上十点多,五六个外地人走进云南某县一家烧烤店,点了一些烧豆腐、烤洋芋、炸鸡翅等杂七杂八的东西,开心地喝酒聊天,沉浸在欢乐的气氛中。吃罢,请老板算账。“一共890元,抛去零头,给800元就行。”大家被800元的收费整懵了,认为价格太“离谱”,有点趁“火”打劫的味道。面面相觑之后,遂与老板理论起来。争执了一阵子,最后在热心人的调解下,付款380元才得以走人。
无独有偶。新华社报道,张家界“土家园”饭店联手出租车司机揽客,两个菜要价844元。2月6日下午,官方通报称,涉事餐饮店“土家园”存在支付出租车司机回扣招揽客人等宰客行为。这种“串通共赢”是不法不义行为,为消费者所不齿。可能有商家认为,逢节必涨是行规,“能宰一个是一个”,借此做“一锤子买卖”,7天就可赚几个月的钱。
逢节必涨固然是供需矛盾下的正常现象,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调节使然,但涨价应在合理范围内,不能太离谱,更不能成为理所当然的潜规则。一旦商品和服务太偏离价值,或不符合规定,就会有宰客之嫌。从以往来看,节日期间,在餐饮消费、文化娱乐、电商网购、文旅出行方面,宰客现象不时出现,或者说屡禁不止。有的服务缩水,还价格暴涨。非正常涨价引发吐槽,让不少消费者闹心。有时无可奈何,只能被动接受。
今年春节期间,消费场景多元,消费市场活跃,出现矛盾和问题的现象随之增加。随着《哪吒2》等优秀电影的上映,为满足蜂拥而至的观影者,有的增加排片场次,有的新设观影场所,有的通过在过道加凳子、让观众坐台阶解决影院“超员”问题,但服务与票价暴涨形成反差,影响了消费者的观影体验,隐性权益受到侵害。
如何给“逢节必涨”戴上紧箍咒?呼唤“政府伸手”,监管不能“掉价”,亟须构建“防患于未然”的工作机制。重点盯住价格虚高、服务缩水、供需失衡等欺客宰客、引发信任危机问题。主管部门应实时发布消费风险提示,引导消费者避坑。敦促各行业明示价格涨幅,经营主体做好价格公示,减少矛盾纠纷,莫让“天价”事件成为一个地方的负面标签。(小 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