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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香格里拉牦牛肉”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
香格里拉网    04-14 10: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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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六二五号公告,自2025年4月1日起对“香格里拉牦牛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迪庆州继“香格里拉松茸”“香格里拉藏药”“维西百花蜜”之后的第4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认定是“香格里拉牦牛”产品质量和品质最有力的证明,使其在同类产品中占据了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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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牦牛是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高原特有的珍稀畜种,被誉为“雪山上的精灵”,栖息于海拔3000—4500米的高原,适应-30℃严寒,依赖天然牧草和冰川融水生存。香格里拉牦牛全身都是宝,可产肉产奶,可骑可驮,可耕可驾,皮可缝制成帽、衣、靴、袋等,牛头可加工成工艺品,牛尾可制作成弹扫灰尘的扫帚,肉可红烧、清炖或晾晒成干巴等食用,其肉味鲜美,香味独特,是高蛋白、低胆固醇食物。作为迪庆州传统支柱产业,据统计,迪庆州年存栏约20万头,年产牦牛肉1.2万吨,乳制品(酥油、奶渣)年产值超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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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迪庆州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2010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香格里拉牦牛肉”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2020年5月,“香格里拉牦牛”入选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2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香格里拉牦牛”为29类(牦牛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为迪庆州最“响亮”且受法律保护的区域公共品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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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地理标志培育、运用和保护工作,管好用活“香格里拉牦牛肉”地理标志,加大地理标志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同时,鼓励市场主体积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通过地理标志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经济效益,推动“香格里拉牦牛”产业标准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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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义) 

编辑:上官艳君    责任编辑: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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