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人在网络购物、消费时会先查看其他用户给出的评价,于是催生了“刷好评”服务并引发乱象。日前,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大众点评网起诉“刷评”公司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最终判决被告赔偿10万元。对此,专业律师表示,“刷”虚假好评的行为,除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如果情节严重,还将面临刑事责任。(4月23日《扬子晚报》)
在当今数字消费时代,网络评价已成为消费者决策的重要依据。然而,长沙某公司组织人员为商家刷“五星好评”的案件,揭开了评价体系背后的灰色产业链。这种看似“双赢”的商业行为,实则是饮鸩止渴的市场毒瘤,不仅触犯了法律红线,更在深层次上腐蚀着市场经济的诚信基石,其危害不容小觑。
“刷好评”行为构成了对法律的公然挑战。从长沙法院的判决到连云港的刑事案件,司法机关明确将此类行为定性为不正当竞争甚至刑事犯罪。法律之所以严厉禁止,正是因为虚假评价扭曲了市场竞争的本质。当商家不再比拼产品质量与服务,而是竞相购买“水军”刷单服务时,市场就沦为了“劣币驱逐良币”的角斗场。长沙某公司声称与大众点评“不存在竞争关系”的辩解,恰恰暴露了对现代市场竞争理解的肤浅。在互联网经济中,数据真实性与平台公信力本身就是核心竞争力,任何破坏这一基础的行为都是对市场秩序的公然挑衅。
更为隐蔽而深远的是,“刷好评”现象正在系统性破坏商业社会的信任机制。消费者基于评价做出选择,本质上是对社会集体智慧的信任。当这种信任被明码标价,当五星好评成为可以批量生产的商品,消费者将陷入“真相困境”而无所适从。长此以往,不仅单个平台会丧失用户信任,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都将因信任缺失而急剧上升。虚假评价如同市场肌体中的癌细胞,若不及时清除,终将导致整个商业生态的机能紊乱。
从行业发展角度看,“刷好评”乱象折射出数字经济时代的监管新课题。传统的“同业竞争”概念已难以涵盖平台经济中的复杂关系,此案中法院对“竞争关系”的扩展解释具有标杆意义。治理此类乱象,需构建多元共治体系:平台应完善算法识别机制,执法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消费者需提升媒介素养。只有形成法律、技术、市场的合力,才能守护评价体系的真实性。(孔德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