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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新发布】云南加强旅居领域用地保障,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开屏新闻    05-29 0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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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云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旅居云南”系列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专场,介绍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在加强旅居领域土地要素保障、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

发布会上,开屏新闻记者了解到,云南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通过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用地指标倾斜、审批绿色通道、灵活供应土地等务实举措,对我省旅居领域用地进行重点保障。“十三五”以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指导各地盘活各类存量土地发展文旅产业,用各类项目的建成投产进一步诠释“旅居云南”的丰富内涵,集中表现在“三个优化”——

优化空间格局

因地制宜、扎实构建“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截至目前,省级、16个州级、129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全部获批,标志着云南省总体规划工作全面进入实施阶段。其中,将84个涉及旅游发展的交通类项目纳入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大项目清单,统筹保障文旅产业发展配套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为增强空间规划刚性约束与用地需求弹性变化的适配性,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如期出台全省城镇开发边界有关文件,进一步拓展文旅产业发展所需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建设空间,经验做法得到自然资源部充分肯定。

优化审批流程

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将省级重点项目、重中之重项目中的文旅项目纳入土地要素保障重点项目清单,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探索建立覆盖用地选址、成片开发、用地审批、土地供应、规划许可等各环节的全周期监管机制,确保文化旅游领域项目优先审批;深入践行“三法三化”,强化实地调研,双管齐下助推项目更好更快落地见效。

优化供地方式

针对旅居项目中的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以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方式依法保障;针对直接利用自然生态景观等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按原地类认定和管理。在采取传统的划拨、出让方式供地外,还支持地方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同时,审慎稳妥有序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入市途径保障旅游项目用地,元阳县、文山市等地区盘活文旅资源,以入市促进“传统村落保护+哈尼梯田观光”“乡村旅游+田园综合体”等项目落地。此外,鼓励采取入股、联营、合作等方式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农房等,支持乡村旅居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据介绍,基于云南省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资源在空间上集中分布、富集叠加的特征,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整体保护三江并流、丽江古城、红河哈尼梯田、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等世界遗产以及红色文化遗产,优化形成古滇春城高原明珠魅力区、大理丽江山水古城魅力区、三江并流神奇秘境魅力区、滇西边城康养魅力区、西双版纳热带雨林魅力区、滇南红河哈尼梯田魅力区,以及金沙江峡谷风光魅力带和沿边开放多彩文化魅力带为主体的“六区两带”特色魅力空间布局,彰显云南大山大水自然之美与独特民族文化之美。

今年以来,随着“旅居云南”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先行先试,围绕《加快推进旅居云南建设三年行动》要求,针对旅居产业规划衔接不足、保障途径不明确、用地政策不系统等问题,于3月24日印发《关于加强旅居产业用地保障的通知》,明确提出16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加强旅居产业用地保障,形成旅居产业用地政策链条,对推动云南省旅居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文旅消费转型升级有重要积极推动作用。

编辑:曾子芮    责任编辑:孙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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