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标志着我国民事权利保护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这部承载着“人民至上”理念的法典,以7编1260条的法律条文,构建起从出生到死亡、从财产到人格、从家庭到社会的全方位权益保障体系,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2025年5月28日,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五年来,民法典以其严谨的逻辑、丰富的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色,融入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的坚实后盾。今天,回望这部法典与亿万群众的紧密联系,其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的价值愈发凸显。
强化人身权利保护 筑牢法治根基
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体现了对人的尊严与价值的深刻尊重。人格权编详细规定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及个人信息保护等,为民众人身权利提供了全方位保障,彰显了法治社会对人的全面关怀。
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日益严峻,成为威胁民众权益的一大隐患。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这一规定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要求信息处理者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九条还规定,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进一步强化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
性骚扰问题长期困扰着民众,尤其是女性,成为社会文明发展进程中的一大障碍。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明确规定,违背他人意愿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为性骚扰受害者提供了明确的维权途径,鼓励她们勇敢站出来,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同时,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性骚扰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侵犯他人尊严和权利的行为都将付出代价。
规范财产权益关系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财产权益是民众安身立命之本,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民法典在物权编和合同编中对此作出详细规定,为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物权编加强了对物权的平等保护,明确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体现了法治社会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对待。同时,完善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保障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利。在小区管理中,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和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使得业主能够真正行使权利,参与共有部分的管理和决策,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小区的管理水平,也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
合同编详细规定了合同的各个环节,从订立到履行、变更和终止,都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了合同的顺利实施。在商品房买卖等市场交易中,民法典的规定有效遏制了虚假宣传、一房多卖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等规定,也进一步保障了合同中弱势方的权益,促进了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
维护婚姻家庭和谐 促进社会稳定
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其和谐稳定关系到社会的整体稳定和发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现行婚姻法、收养法基础上,结合社会发展需要,修改并增加了部分规定,为婚姻家庭关系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
民法典明确规定,家庭应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互相忠实、尊重、关爱;家庭成员应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些规定为婚姻家庭关系设定了道德和法律底线,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促进了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同时,民法典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解决了认定难题,避免了因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不清而引发的家庭矛盾。还增加了登记离婚冷静期、亲子关系的确认与否认、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性规定等,为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登记离婚冷静期的设置,让夫妻在冲动离婚时有冷静思考的时间,减少了冲动离婚现象,维护了婚姻家庭的稳定。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引领社会风尚
民法典的编纂和实施,不仅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果,也反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通过倡导公平、自愿、诚信等原则,民法典有助于提升社会道德水平,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民法典自颁布以来,已走过五个年头。这五年里,它以严谨的体系、丰富的内容和鲜明的时代特色,成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的坚实盾牌。从强化人身权利保护到规范财产权益关系,从维护婚姻家庭和谐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典在各个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和民法典诞生五周年之际,社会各界应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和宣传,营造人人参与普法,全民学法、守法、用法、尊法的浓厚氛围,同时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让民法典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昆明信息港评论员 刘雄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