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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15条措施支持重点领域就业 多措并举挖潜扩容岗位
昆明信息港    06-05 14:46:13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具体来看,《措施》主要有如下特点:

将就业工作纳入党政班子绩效评价重要内容

《措施》明确提出,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在重大规划编制、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时,要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就业影响评估,将城镇新增就业、重点群体就业等核心指标,纳入县以上党政班子绩效评价重要内容。要制定促进就业先进地区分级分类激励实施办法,在就业资金分配时给予倾斜,对成效明显的先进地区给予资金支持。

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协同推进产业、企业、就业联动,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优先投资劳务报酬比例高、带动就业人数多的项目。建立部门间岗位挖潜扩容会商机制,同步做好岗位开发、技能提升、服务匹配等工作。

建立资金支持保障机制。加大就业资金保障统筹,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将小微企业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由3000万提高至5000万,个人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推行“云岭创业贷”,个人创业者和企业法人分别可申请最高50万元—500万元信用贷款、1000万元—3000万元抵押担保贷款,强化就业创业金融支持。

一体推进产业强省、企业兴省、就业稳省,确保年度城镇新增就业不低于5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15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内。

“四个聚焦”分类推进县域经济促进就业

《措施》明确提出,要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主要依托,聚焦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文旅名县、口岸强县,分类推进就业提质扩容。

聚焦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主线,围绕云南高原特色农业“1+10+3”重点产业,培育就业带动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建立就业增收利益联结机制,拓展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就业岗位和季节性用工岗位,鼓励返乡入乡人员通过发展或参与林下经济相关产业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打造好“家门口的务工车间”,盘活闲置资产“招小商”,推动帮扶车间提档升级,提升就业吸纳能力。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落实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总结推广高原特色农业领域技能促增收试点经验做法,推进“一县一业”项目式培训评价方式,围绕云南鲜切花、云南普洱茶、云南咖啡培育一批“地域+行业职业”特色劳务品牌。

聚焦工业转型升级,挖掘先进制造等新质生产力就业潜力,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围绕绿色铝延链补链、硅光伏提质升级带动就业。以人口和外出务工大县(市、区)为重点,主动承接五金、家具、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区建设。支持企业与职业(技工)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同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训练院,对培养产业技能人才成绩突出的,每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训练院给予不少于500万元经费支持。

围绕全力打造“旅居云南”品牌,分批建设旅居重点项目,引培一批旅居龙头企业、定期发布特色旅居目的地及重点招商项目,因地制宜开发一批城镇旅居、养老旅居、体育旅居、边境幸福旅居等新就业岗位,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围绕“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生态+旅游”、“体育+旅游”,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创造文旅就业机会。支持培育“新云南人”创业生态,加大民宿管家、旅居主播、文旅创意等技能人才培养,强化文旅康养行业人力资源供给和就业创业服务。

依托“2+3+N”沿边产业园区发展格局,强化昆明、曲靖承接产业转移园区和磨憨、瑞丽、河口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和吸引一批劳动密集型企业落地,打造沿边产业集聚区和就业增长极。推动“百企入边”,加快边境仓储物流、贸易商品市场、边民互市场所建设,带动商贸物流领域就业,支持发展“互联网+边境贸易”,拓展落地加工、物流配套等就业岗位,促进边民就业增收。围绕口岸功能提升、智慧口岸建设,重点培养跨境电商、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等高技能人才,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口岸、抵边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工需求提供服务。

产业、企业、就业“三业联动”挖潜扩容

《措施》明确提出,要围绕产业挖掘岗位,围绕企业拓展岗位,围绕创业开发岗位。

围绕高原特色农业,拓展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就业岗位和季节性用工岗位;围绕文旅产业,因地制宜开发一批城镇旅居、养老旅居、体育旅居、边境幸福旅居等新就业岗位;挖掘先进制造业等新质生产力就业潜力;围绕绿色铝延链补链、硅光伏提质升级带动就业。

加大培育就业带动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旅居龙头企业;主动承接五金、家具、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区建设;构建“创业—个转企—企升规—培优扶强”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提升中小企业就业吸纳能力;加大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稳岗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

实施“创业云南”建设行动,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自主创业。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效应,鼓励支持“归雁”返乡创业带动就业。对符合条件的首次创业者,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新增的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给予30万元—200万元补助资金。

依托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定期挖掘归集省内外就业岗位;重点挖掘交通、水利、农业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工程项目用工潜力;拓宽科研助理、特岗教师、医疗卫生、“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就业见习等基层就业空间;做好农村公共服务、护林、道路养护、水利设施管护、市政维护、寄递物流服务等公益性开发,提升就业岗位兜底保障能力。

全面打造“七彩云南·创业福地”品牌

《措施》明确提出,要深入实施“创业云南”建设行动,构建全省“大创业”工作格局,打造“七彩云南·创业福地”品牌,健全创业政策机制,优化创业环境,增强带动就业效应,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推广普洱“创业之城”特色模式。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自主创业,支持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等“归雁”返乡创业。加大创业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首次创业者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新增的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给予30万元—200万元补助资金。

多项指标已经超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据介绍,2024年,云南省印发实施了《“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密切协同配合,积极推动各项创业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促进创业政策链、资源链、平台链、人才链、金融链、服务链等有效融合,不断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

2024年以来,全省支持建设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40个,创新设立“云岭创业贷”,放贷4067笔、金额15.59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1.6亿元,扶持创业6.08万人、带动就业17.25万人,全省创业促进就业优良生态体系逐步形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今年以来,云南省人社厅联合省级19个行业主管部门,围绕高原特色农业、文旅康养产业、先进制造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政策性岗位等8大领域,开发30个行业岗位类型,共挖掘82.6万个新岗位,确保了全省就业大局总体稳定。

截至目前,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2.4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8.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14.18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26.28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昆明信息港 记者江枫)

编辑:合宇聪    责任编辑: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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