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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支持”“十不得”云南印发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
云南网    06-07 10:26:51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两张清单将旅居云南建设中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清晰明了列出来,有利于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市场经营主体法律意识、业务能力,推动旅居云南持续健康发展。

正面清单中,明确了5个原则:一是联农带农,在村民自愿前提下,支持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经营性资产;二是市场原则,支持引进实力强、有情怀的市场经营主体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支持盘活长期闲置的旧厂房、仓库和老旧建筑等存量土地、房屋发展旅居项目,统筹专项资金用于旅居设施配套、环境提升等;三是融合发展,支持打造“场景+体验”的多种旅居业态,支持非遗、文创等有机植入旅居村(社区),支持采用轻介入、微改造、精提升、保留乡村、城市风貌;四是创新创业,支持吸纳当地劳动力,鼓励当地能人就地创业、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参与旅居发展,支持旅居客享受居民同等待遇,参与消费业态运营和公共文化建设;五是主客共享,支持完善公共卫生、餐饮、交通等主客共享服务体系

负面清单中,划定了3条红线:一是坚守用地红线,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规划,不得借流转改变宅基地,耕地性质,买卖宅基地、建小产权房或“大棚房”,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房和宅基地,严禁变相转让;二是严守生态红线,不得在自然保护地违规建设,不得大拆大建、过度商业化,不搞千村一面,不得突破环境容量盲目发展,影响当地居民群众正常生活;三是构筑法纪防线,不得违背农民意愿搞合村并居,不得违背市场规律盲目举债,不得将未经安全鉴定或鉴定不合格的房屋用作旅居经营,不得借旅居之名搞非法集资等推出类金融产品,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客宰客等。

今年1季度,全省接待游客1.9亿人次,实现旅游总花费3261.8亿元。为更好地服务旅居云南建设,我省实施惠民让利、深化文旅业态培育、创新文旅消费场景、加快发展入境旅游等多项政策措施,打响“旅居云南”新品牌。(云南网 记者王雪璠 杨语嫣)

编辑:吕宇    责任编辑:孙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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