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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在文山州颁发
云南日报    09-05 08:07:48

近日,云南省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颁发,文山中泰锰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永雷成为首位持证人。这标志着云南省矿业权管理由原来的“一证载两权”模式转化为“权证分离”模式。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于2025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矿业权管理制度进行重构,建立了矿业权物权登记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许可制度,结束了“一证载两权”的历史。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设立矿业权的,应当向矿业权出让部门申请矿业权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矿业权出让部门应当将相关事项记载于矿业权登记簿,并向矿业权人发放矿业权证书。”在法律层面明确了矿业权作为用益物权的权利属性,为权证分离改革提供了法理依据。

权证分离是指将矿业权的物权属性与勘查开采的行政许可属性相分离的一种法律制度设计。在以往的“一证载两权”模式下,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既是物权也是行政许可权,一个证书同时承载了民事财产权和行政许可权两项不同的权利。权证分离弱化了行政许可对矿业权流转合同效力的影响,强化了矿业权的物权属性,力求达到“民事的归民事、行政的归行政”的立法效果,能有效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理顺矿业权管理思路,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市场在矿产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为推动新法规落地见效,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省自然资源厅、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作,优化申报流程、强化部门联动、提升服务效能,协助企业推进矿业权不动产权登记与勘查开采许可的申报工作,顺利颁发了全省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为全省矿业权管理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云南日报 记者朱丹 黄鹏 通讯员 龚莉)

编辑:张玉    责任编辑:昝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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