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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惕不法分子假冒金融监管机构名义实施诈骗的风险提示
云南监管局     09-23 17:54:33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假冒金融监管机构名义,以编造信息、伪造证件等方式,实施诈骗活动,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切实防范此类诈骗风险,云南金融监管局现作以下提示:

一、诈骗方式

(一)不法分子打着金融监管机构的名义,谎称借款人银行账号被冻结,需缴纳保证金解冻账号。借款人在网贷平台填写贷款需求后,有自称贷款公司客服的不法分子与借款人联系并发送贷款申请链接,诱导借款人填写身份证、银行卡、电话等个人信息。不法分子在通过页面显示借款人获得一定贷款额度后,向借款人发送含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字样的《国家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先生/女士账户认证及解冻贷款账户的通知》,要求借款人支付贷款额度40%的保证金解冻账户,进而对借款人实施诈骗。

(二)不法分子伪造“大额资金使用证”,诱导居间人引荐企业“接款”,寻机诈骗居间人和企业。不法分子伪造印有金融监管机构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额资金使用证”,谎称具有从事“个人资金转账业务”等资质,诱导居间人引荐企业申办“XX年无息”的“中央托管资金”,声称资金经“国家授权”,具有“合法”的“资金四证”等,在所谓“接款”过程中以“保证金测试”等名义寻机实施诈骗。

二、面临风险

(一)财产损失风险。“支付保证金解冻账户”“保证金测试”“验证金”等话术是典型的诈骗手段,容易造成直接财产损失。

(二)信息泄露与冒用风险。在不明链接中填写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出售给其他黑灰产组织,用于办理非法借贷、虚假注册空壳公司、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接款”申办流程中提供的企业证件,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其他企业和个人。参与引荐的居间人或签署协议的企业负责人可能面临敲诈勒索风险。

三、风险防范

对于以金融监管总局名义发送的文件,可通过金融监管总局官网(www.nfra.gov.cn)查询。金融监管总局系统颁发的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保险中介许可证,均可通过金融监管总局官网“许可证信息查询”栏目查询。

请仔细阅读服务条款,远离“无息”“低息”等话术诱惑,高度警惕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的泄露风险。若遭遇诈骗,注意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编辑:张玉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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