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云南省推动高速公路融合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深化“交通+文旅”融合发展
日前
云南交投集团出台了
引客入滇差异化收费试点措施
以降低入滇旅游交通成本
吸引更多游客入滇旅游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批复
2025年10月10日00:00起
至2025年12月31日24:00止
实施客车差异化收费试点措施
详情如下↓↓
1.对使用ETC经方山省界ETC门架进入云南省,行驶永仁至武定、武定至昆明高速公路,并直接从元谋、土林、狮山、昆明西北4个收费站驶出的外省籍车长不超过6米的9座及以下一型客车(中途不驶出其他收费站),给予永仁至武定、武定至昆明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5折的优惠。
2.对每周五00:00—周日24:00(重大节假日免费期间除外)使用ETC从省外进入云南,从规定的收费站(楚雄至大理高速公路大理收费站、昆明至石林高速公路石林收费站、腾冲至陇川高速公路中和收费站、小勐养至磨憨高速公路勐仑收费站、砚山至平远街高速公路炭房收费站、西桥至石林高速公路石林北收费站、保山至腾冲高速公路腾冲收费站,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丽江西收费站、云浪收费站、海东收费站)直接驶出的外省籍车长不超过6米的9座及以下一型客车(中途不驶出其他收费站),给予云南省境内云南交投集团所属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5折的优惠。
上述差异化收费措施不与其他差异化收费措施叠加,差异化收费优惠时间的判定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除以上差异化收费措施外
目前
云南交投集团所属高速公路执行的
其他差异化收费政策如下
1.蒙自至新街高速公路,对使用ETC交费的车辆给予10%的通行费优惠。
2.新街至河口高速公路,对使用ETC交费的车辆给予10%的通行费优惠。
3.富宁至龙留高速公路,对使用ETC交费的客车给予10%的通行费优惠。
4.石屏至红龙厂高速公路,对使用ETC交费的客车给予10%的通行费优惠。
5.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云浪立交至丽江西收费站区间,对使用ETC交费的三类、四类客车给予10%的通行费优惠。
6.武定至昆明高速公路昆明西北收费站至罗免收费站区间,对通行的四类货车空车给予30%的通行费优惠。
7.嵩明至功山高速公路功山收费站至会泽至待补高速公路待补收费站区间,对通行的六类货车空车给予30%的通行费优惠。
8.对仅通行云南省内高速公路且办理并使用 ETC 交费的新能源货车(不含专项作业车)给予本次行程应交通行费 10%的优惠。
9.武定至易门高速公路,对属于ETC交易的6型货车(不含专项作业车),给予6.5折的通行费优惠。
10.水麻高速岔河收费站至麻昭高速昭通南收费站区间,对行驶此区间属于ETC交易的1—6型货车(不含专项作业车)给予8折的通行费优惠。
上述差异化收费措施均不可以叠加;符合多种优惠政策的车辆,只可享受优惠幅度最大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