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姚仲恒 近日,昆明市正式颁布新修订的《昆明市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系统性提升开发区环境管理标准,推动产业集聚区向绿色、低碳、高质量方向发展。该《办法》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昆明市开发区环境管理迈入更加规范、严格、精细的新阶段。
据悉,新《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全面优化升级,系统构建了覆盖全过程、全链条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厘清了政府、主管部门、开发区管理机构及企业的责任边界,旨在为昆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修订后的《办法》突出规划引领,强调规划环评的源头管控作用,将其结论作为规划审批、产业引入和项目落地的 产业政策、园区规划及环保要求的项目。
在责任落实方面,《办法》细化了开发区管理机构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要求其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制,配备专职人员,强化对入区企业的日常监管与服务,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针对污染防治,《办法》提出更高要求,聚焦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多要素协同治理,特别强调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与稳定运行,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并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建设绿色工厂,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为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办法》要求开发区建立完善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污染源监控体系,实现实时动态监控,同时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应急管理,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环境信息公开要求,规定管理机构应定期公开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管等信息,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监督,推动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治共享的环境治理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新《办法》注重与国家最新环保政策法规相衔接,并结合昆明市生态定位和发展实际,融入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碳减排引导等内容,体现出鲜明的地方特色与时代特征。
该《办法》的实施,将有力引导昆明市开发区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