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丽江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严把生态保护红线,坚守环境安全底线,以革命性举措打好泸沽湖流域污染防治攻坚战,走出了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与利用共赢的绿色发展之路。泸沽湖水质稳定保持优,先后获得“中国十大最佳生态文化旅游景区”、“中国十大最美湖泊”、“中国十大生态名湖”、全国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等殊荣。2024年5月,丽江泸沽湖保护治理实践经验作为全国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案例,入选中央组织部全国干部培训教材。
泸沽湖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与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交界处,为滇川共辖,属长江上游的高原断层溶蚀陷落湖泊,面积50.1平方公里,湖水库容量为22.52亿立方米,是中国第三大深水湖泊。云南日报社供图
抓规划统筹,构建保护治理大格局。坚持规划引领,围绕“两线三区”再续力,编制《泸沽湖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生态红线等纳入“多规合一”,实现“一张图”抓管理。以“两线”划定为契机,划定湖滨生态红线26.15公里、湖泊生态黄线52.7公里,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达到原一级保护区面积的2.4倍。印发《泸沽湖“三区”管控实施细则》,严格湖区开发管控。参与制定《云南省泸沽湖保护条例》并编制实施细则,实施泸沽湖保护十个严禁、泸沽湖流域负面清单等管控措施,依法拆除“两违”建筑,实施生态搬迁,建设湖滨生态带,强化系统治理,实现从“人进湖退”到“人退湖进”的历史性转变。
泸沽湖生态修复后美景如画。图源:“丽江发布”微信公众号
抓协同联动,深化滇川共管共治。扛牢泸沽湖保护治理政治责任,深化滇川合作,强化协同联动,实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湖有人护。云南省、四川省联合出台《川滇两省共同保护治理泸沽湖“1+3”方案》等系列文件,统一政策法规和考核指标体系,开展联合巡查督察,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水质联合研判,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推动“一湖一法”、“一湖一标”、“一湖一规”、“一湖一策”、“一湖一区”落实落细,形成跨省共抓大保护的绿色发展范本。成立泸沽湖湖泊研究中心,实施高原深水湖泊泸沽湖水生态退化诊断与保护修复研究、滇川共治研究等课题项目,推动科学治水、智慧治水。加强与四川省有关州、县的工作对接,推动实施一系列保护治理工程,多次开展环境保护、旅游市场整治等方面的联合执法活动,推动保护治理从“一湖分治”成功走向“一湖合治”。
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交界处,泸沽湖湖面如镜。人民日报记者 雷声/摄
抓系统配套,释放精准综合施治效能。坚持治点源与治面源、治一湖与治流域、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实施系列保护治理项目,推动保护治理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综合施治转变。截至目前,完成泸沽湖流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湖滨生态带建设、泸沽湖永宁片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工程、入湖河道和山水沟渠生态治理等项目建设。提升改造沿湖重点区域污水管网17.2公里,建成沿湖污水管网81公里、污水提升泵站20座以及日处理量为4000吨的污水处理厂2座,建成泸沽湖水质自动监测站6座、空气环境监测系统1套,修复河堤4500米,河道清淤6750立方米,封山育林6万亩,人工造林350亩。建成湖滨生态带1300余亩、南线生态廊道9.5公里,流域内森林覆盖率达80.2%,实现沿湖村落雨污分流全覆盖,确保入湖河清渠绿,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功能提升—人民生活美好”的良性循环。
游客在泸沽湖乘坐猪槽船观光游玩,当地村民靠划船在家门口吃上“旅游饭”。图源:“丽江发布”微信公众号
抓价值变现,推动生态效益转化为民生福祉。依托生态资源优势,赋能文旅产业发展,持续丰富湖畔非遗游、星空游、研学游、康体游、旅拍等新业态,推动生态效益持续转化为文旅发展红利。推出泸沽湖生态风情游精品旅游线路,串联沿湖村落的康养、摩梭风情和生态旅居业态,打造洛水村旅居样板和民宿沿湖村落升级版。推进泸沽湖景区与社区旅游产业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依托猪槽船游湖等项目,形成以文旅产业为支柱的农村产业新格局。2024年,沿湖10个村落从事旅游业人员超2000人,景区村民人均收入约2.8万元。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泸沽湖流域实现了湖区、景区和社区的共赢发展,成为我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