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云南省召开房地产市场加快回稳向好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出席并深入解读近期出台的《关于云南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加快回稳向好的指导意见》,并介绍当前市场运行情况。
市场呈现回稳向好态势 多项指标积极改善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媛介绍了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今年1—9月,云南省商品房销售面积约144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7%,连续6个月保持正增长,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2个百分点。二手房市场更为活跃,成交面积158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5%。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旅居云南”品牌效应显现,省外购房需求持续释放。1—9月,省外人群购房占比已达31.7%,较2022年提高6.9个百分点,相当于每卖出3套房中就有1套由外地人购买。
在投资方面,1-9月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约962亿元,降幅收窄至约-1.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6个百分点。其中,住宅开发投资748亿元,同比增长3.2%,已连续8个月保持增长。
截至9月底,全省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缩短至17.4个月,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宅去化周期更是缩短至13.9个月,均处于12—18个月的合理区间。
七大政策措施精准发力 省级层面首推购房补贴
面对市场新形势,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云南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加快回稳向好的指导意见》,提出七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加大住房补贴优惠政策支持力度。省级层面将首次安排专项资金,对在全省重点城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予以购房补贴,并鼓励各地出台配套补贴政策。政策覆盖农民进城置业、省内外旅居人群、以旧换新购房、青年人置业等多类群体。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购买星级新建绿色建筑住房和绿色生态小区住房的适当增加贷款上浮额度,支持“又提又贷”“带押过户”,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纳要求。
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和存量房屋。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和改造项目,鼓励国企收购盘活项目,允许将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加大高品质“好房子”供给。加快出台云南省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工作方案、“好房子”技术导则和标准体系,鼓励各地开发建设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
加强融资支持。推动“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确保合规住房开发项目“应进尽进”、贷款“应贷尽贷”,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
便利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取消有关购房限制,满足条件的境外个人购房时可先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支付,后续再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
打造安心购房环境。实现购房“一码通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推行“质量信息公示”“先验房后收房”“交房即交证”等制度,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多部门协同保障 夯实政策落地基础
在配套保障措施方面累计筹措133.5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省级层面将统筹安排资金发放购房补贴,并全面落实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土地要素保障方面,全省已供应房地产用地565宗、1.04万亩,同时建立机制盘活存量,已处置闲置土地3.35万亩,其中房地产用地0.59万亩。同时针对融资协调机制,全省已有272个“白名单”项目获得贷款支持552.16亿元,其中民营和混合所有制房企项目占比超过70%。
针对涉外政策优化,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处长芦江波解读,新政策取消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的限制,并便利了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
针对社会关注的“好房子”建设,黄媛副厅长明确,“好房子”应具备“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四个特征。对此,云南省将加快出台“好房子”技术导则和标准体系,开发建设一批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并针对旅居产品制定专门的技术导则和建设指引。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级巡视员宋海彪补充,省属企业已累计交付项目53个,交付面积527万平方米,云南建投集团更在今年8月正式发布了企业“好房子”标准,为行业树立新标杆。
黄媛表示,希望通过政策引领、企业跟进发力,鼓励叠加优惠,综合施策、精准施策,进一步激发市场消费需求,拓宽市场客源,形成回稳向好的多方合力。(掌上春城 记者浦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