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7日,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联合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勐海县检察院、勐海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在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野生鸟类集中放归活动,136只经专业救助康复的野生鸟类,在工作人员的守护下振翅高飞,顺利重返自然家园。

据了解,本次放归的136只鸟类,其中不仅包含画眉、黑喉噪鹛、白颊噪鹛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有鹌鹑、八哥等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保护动物。这些鸟类均为公安机关在非法贩卖、运输野生动物案件中查获。

为确保放归科学有效,相关部门对鸟类进行野外生存能力评估,确认其体能恢复、飞行能力等各项指标均达到放归标准后,结合保护区生态环境特点,选定食物资源充足、人为干扰少的林地作为放归点。在现场,随着一个个鸟笼被打开,鸟儿们陆续展翅,瞬间融入雨林的绿意之中。值得关注的是,放归结束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集中收集使用过的鸟笼,并进行安全焚烧处理,从源头杜绝病菌传播风险,为保护区生态安全再加一道“防护锁”。
此次集中放归,是多部门协同守护生物多样性的生动实践,既展现了当地专业高效的野生动物救助能力,更传递出“科学救助、规范放归”的生态保护理念。据了解,下一步,各部门将持续深化合作,不断优化野生动物救助与放归机制,同时加大保护宣传力度,呼吁更多群众参与到生态保护中来,携手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温馨提示
1.若在野外发现受伤、迷途的野生鸟类,请勿私自捕捉或饲养,可及时联系当地林草部门(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咨询电话:0691-5126651)或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由专业人员进行救助。
2.切勿购买、饲养野生鸟类,也不要在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发布、传播野生鸟类交易信息,此类行为均涉嫌违法,情节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3.进入林区、湿地公园等区域时,遵守 “不喧哗、不投喂、不破坏栖息地” 原则,避免干扰野生鸟类的正常生活,共同为它们营造安全的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