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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履职促发展 砥砺奋进勇担当——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亮点回眸
昆明信息港    12-31 08:20:51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昆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到党委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突出地方特色 推动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的法治实践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创新立法机制,注重立法质量,丰富立法形式,主动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渠道。在前期建成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专业代表工作站的基础上,制定印发《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工作站融合建设办法》,设立“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基地”,利用专业人大代表“专”和“精”的优势特点,探索走出一条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工作站深度融合、建设发展、开花结果的创新路径,使代表履职和科学立法有机结合,切实做到让法规草案“到群众中去”,意见建议“从群众中来”。通过持续吸纳法律、经济、环境、社会、文博等领域的权威专家,引入第三方协助审查机制,提高审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双融合”。

2021年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突出地方特色,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0件,修订、修改13件,废止4件,《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作为昆明市首部“小快灵”立法,以简洁明了的条款,对观赏红嘴鸥的行为进行规范;云南省首个、在西部率先出台的《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在为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同时,也为全市民营经济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提供法治化解决方案;昆明首部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昆明市石寨山大遗址保护条例》的出台实施,形成政府主导、协同共治格局,体现立法守护春城文脉、赋能文化治理的决心……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迫切期盼,制定和修订了一批具有昆明特色、体现时代特征的地方性法规。从滇池保护治理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从优化营商环境到促进科技创新,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不断增强,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的成效日益显现,为昆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增强监督实效 精准发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提高监督的实效性,制定《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全链条闭环式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修订《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积极建立全方位全链条闭环式监督工作机制。综合监督广泛运用 “九个一”举措对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监督,刚性监督深入推进;围绕科技创新工作、园区经济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上下联动对园林绿化监管不力、旅游发展质量不高开展质询,持续监督扎实开展;连续多年对滇池治理、生态湿地建设开展监督,常态化听取审议环境保护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探索创新“一问一答一测评”专题询问模式,建立“3+6”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模式,监督领域不断拓展、监督实效不断增强、监督合力不断形成、监督刚性不断彰显。

坚持“你点我督”让议题“从人民中来”,在监督过程中引入多元参与,如在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专题询问中,组织4次代表座谈、发放调查问卷60余份,公开征求到40余条意见建议。在常委会会议期间,邀请公民代表、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座谈会16次,当面听取意见建议300余条。同时,加强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对专题询问问题答复等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推动监督效果向社会公开,让成效“由人民评价”。 

2021年来,围绕医疗卫生、教育科技、促进就业等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4项,开展专题询问15次、质询2次,监督工作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贯彻实施、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权益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紧扣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强化监督,建立动态监督机制,紧扣推进美丽昆明建设强化监督,对雨污分流改造、滇池保护条例贯彻执行、生态湿地建设、“五采区”矿山关停和植被恢复等方面开展监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紧扣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强化监督,对脱贫人口和农村居民增收、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医疗卫生优质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等开展监督,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丰硕成果;对产业发展、产业链体系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磨憨建设发展等工作开展监督,推动经济发展目标顺利实现;采取“一问一答一测评”的形式对昆明市园区经济发展情况展开“辣味”十足的专题询问,首次对到会应询部门答复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主动推动监督工作关口前移,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质效,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有效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确保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落地。

聚焦发展大局 强化科学民主决策

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精选重大事项讨论决定议题,聚焦提升区域发展整体效能、深化改革开放增强活力、推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提高现代产业体系能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增进民生福祉、市域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及民主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水平。与此同时,紧扣地方改革发展稳定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扛起政治责任,及时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各项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作出《关于推动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决议》,明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路径和要求,从制度层面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保障;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全体市人大代表审议并表决通过作出的《关于深入推进昆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决议》,明确要充分发挥昆明的生态特色优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加快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大战略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把助力高质量建设磨憨国际口岸城市纳入履职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走一线、看发展、献良策,推动出台《加快推动磨憨国家口岸城市建设的决定》,助推以立法形式解决昆明托管磨憨实践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打造一流国际口岸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为民“代言” 凝聚团结向上正能量

近年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将代表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阵地,通过机制创新、阵地建设、数字赋能等多维改革,构建起独具特色的代表履职体系,形成“阵地建设强基础、履职能力显实效、建议办理增质效、示范带动促发展”的鲜明特色,让代表履职成为春城生态底色的守护者、康养旅居产业的推动者、民族团结进步的促进者、群众幸福图景的绘就者,以多元履职合力推动春城高质量发展。同时,紧扣民生关切,创新构建专业代表工作站,依托辖区资源、按功能规划、按行业分类、按属性进站,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在实现全市1255个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全覆盖的基础上,探索“一领域一特色”的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模式,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已覆盖生态环保、民族团结、文旅康养等多个领域,实现“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在人大代表工作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全覆盖的基础上,探索点站深度融合的创新路径,通过设立19个全过程人民民主地方立法实践基地,让民意直通立法前沿,赋予地方立法“民生温度”;依托数字平台架起“云端桥梁”,拓展全天候履职,并在全省率先建立与实体代表活动阵地相对应的“网上代表工作站”,为群众与代表之间搭建“线上桥梁”,保障代表能够经常性、广泛性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激发代表活力;一线面商,推动问题“即时解决”,建立“建单—交单—清单”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民生诉求高效落实;《关于尽快实现磨憨口岸“一地两检”,加快云南口岸经济的建议》推动口岸通关提速……昆明市的各级人大代表,在各自岗位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独特优势,认真履职尽责,激发全社会团结向上的正能量。

时代赋予的初心使命,在奋斗中彰显;民主法治的美好画卷,在实干中舒展。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旗帜鲜明讲政治、敢于担当作为、勤于为民服务、善于团结协作、严于清正廉洁上作表率,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人大机关。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注重以系统思维、创新思维谋划工作,探索实践依法履职新途径、新方法,着力提升人大工作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应。

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昆明市人大常会将挺膺担当,对标对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十五五”时期的战略任务,以高质量立法护航“十五五”时期昆明高质量发展,以精准监督推动“十五五”规划顺利实施,以科学决议决定凝聚“十五五”时期昆明发展共识,用坚定的政治担当、务实的履职实践、深厚的为民情怀交出“十五五”人大履职新答卷。(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

编辑:曹芸    责任编辑:孙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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