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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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7 新型城镇化发展重点
昆明都市圈。建立“省级统筹、中心城市牵头、周边城市协同”的昆明都市圈推进机制,推动跨区域重大任务落地。
滇中城市群。发挥好昆明都市圈在滇中城市群中的引领和联动作用,建立省级统筹、中心城市牵头、周边城市协同、决策协调执行的工作机制,推动跨区域重大任务落地。做强滇中稀贵金属产业集群,巩固提升稀贵金属产业在全国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
昆曲工业协同。推动嵩明—马龙协同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持续增强麒(麟)沾(益)马(龙)组团发展能级。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快设立云南省曲靖重点产业投资基金。
昆楚工业协同。安宁—禄丰协同推进化工、冶金、新能源电池等发展。
昆玉科创协同。建立昆玉科创协同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呈贡—澄江协同打造全省科创高地。
昆曲科创协同。推动昆曲共建一批高水平创新联合体、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中试孵化基地。
昆红文旅协同。石林—泸西、石林—弥勒协同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推动蒙(自)个(旧)开(远)组团发展,推行“城市护照”全域旅游先行试点。加快中越铁路沿线开发建设,培育“滇南最美乡愁之旅”品牌。
边境城镇带。推动磨憨、瑞丽、河口等口岸城市建设。
潜力地区。强化县城产业支撑,引导重大产业项目在镇雄、嵩明、凤庆、宣威、隆阳、弥勒、祥云、会泽、芒市、禄丰、砚山、建水、陆良、澜沧、寻甸、鲁甸、腾冲、沾益、罗平、云县、宜良、富源、丘北、泸西、彝良、师宗26个城镇化潜力地区集群布局。
第三章 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
深入落实以水定城、以产立城、以人兴城、以文润城、以美塑城要求,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以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第一节 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
因地制宜发展楼宇经济、总部经济等业态,壮大城区经济。发展智能建造。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深入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实施激发产业创新活力专项行动,提升城市产业创新策源力,建设创新型产业社区、商务社区。
第二节 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
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坚持人口、产业、城镇、交通一体规划,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链,加快推进建筑业提质升级。优化“卖小买大”和“卖旧买新”等住房交易政策,促进新房、二手房市场良性循环,更好满足省外入滇人群生活宜居康养和省内居民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按照“近期排危、中期更新、长期提质”的城市更新思路和“微改造、植入业态、注重效益”的城市更新理念,加大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低效楼宇更新改造力度,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加强存量资源利用,鼓励产权所有人自主更新。高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完善城市公共服务配套,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
第三节 建设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
推进生产领域节能降碳,实施工业能效、水效提升行动,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控,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新型建材研发应用。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健全城市公园、绿道网络和慢行交通系统,优化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扬尘、机动车尾气等大气治理,提升截污治污水平,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完善危废医废收集转运体系,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
第四节 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
加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老旧管线改造升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城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水平。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高城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统筹城市防洪体系和内涝治理。严控超高层建筑建设,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和救援能力。推动迪庆等严寒、寒冷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第五节 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
加强对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保护,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传承赓续历史文脉,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民族、民俗文化,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发挥政府主导和市民主体作用,发扬开放包容、充满活力的城市精神。推动形成与现代化人民城市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塑造彰显文化底蕴和独特气质的城市精神。
第六节 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
构建城市智能中枢,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和多场景应用,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和数字化建设。鼓励各地开展城市管理服务的适数化改革,完善网格化治理机制,创新长效运营运维模式,深化数据赋能网格管理、社区治理、志愿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等数字化应用,深入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进小区,推动城市治理智能化精细化。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提高政务服务系统集约建设水平,支撑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四章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把县域经济作为发展壮大“三大经济”的重要载体,按照因地制宜、产业支撑、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强县富民的思路,分类引导县域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以产业发展带动县域经济整体提升,打造一批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文旅名县和口岸强县。
专栏18 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
农业强县。宾川、勐海、元江、永胜、石屏等农业优势县聚焦“1+10+3+N”农业重点领域,发展高端、高品质、高附加值的特色产业,发展高效现代设施农业,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研发,完善“区域+企业+产品”的产业品牌体系,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持续挖掘推广“334”、“622”等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模式,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效应,鼓励支持“归雁”返乡创业,培育高素质农民。
工业大县。安宁、弥勒、楚雄、蒙自、个旧等工业优势县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创新园区市场化运营模式,依托链主企业招引下游配套产业项目,支持重点产业相关企业联合科研单位协同技术攻关,推进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优势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加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建立联合走访机制,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支持企业与职业(技工)院校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同建设特色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
文旅名县。大理、香格里拉、景洪、腾冲、建水等文旅优势县加快文化旅游业态创新,推动县域文化基础设施、景区景点及文旅产品提质升级和县域文旅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打造沉浸式、体验式文化消费场景。构建“央媒+地方媒体+文旅企业”联动、线上线下一体推广的品牌传播矩阵,开展文化和旅游经营主体信用监管,完善旅游业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文旅人才培养力度。
口岸强县。勐腊、瑞丽、河口等口岸优势县加快布局建设现代物流仓储设施、边境贸易商品市场、商贸中心、边民互市场所,依托沿边产业园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等,推动“百企入边”,创新“边民互市+合作社(互助组)+落地加工企业”等多种发展模式,积极承接劳动密集型企业,提升口岸、抵边地区对周边区域劳动力吸纳能力。
第十篇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建设全国一流特色农业强省,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一章 深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衔接推进脱贫地区全面振兴,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确保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一节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坚持精准帮扶,完善兜底式保障,强化开发式帮扶。继续给予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推进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确定一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增强产业帮扶质效,健全帮扶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构建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的帮扶产业体系。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等行动,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
第二节 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实施新一轮促农增收行动。推动乡村产业延链增效,做好“土特产”大文章,发掘乡土副业带动潜力,促进经营净收入稳定增长。积极承接东部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提高县域就业承载力,统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有劳动能力且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促进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促进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提升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水平,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促进财产净收入有序增长。
第二章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经营效益
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推动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
第一节 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坚持“以补定占、占优补优”,落实差异化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分类推进撂荒地治理,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力提升耕地质量。以落实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为抓手,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加大高产高效模式集成推广力度,稳步推广旱地优质稻种植,推动将马铃薯纳入粮食单产提升行动实施范围,探索粮经协同发展,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和农业安全自主保障能力,全力建好“高原粮仓”。坚持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坚果、油茶等木本油料以及糖料、天然橡胶等产业稳产提质。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提升奶业竞争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提高肉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畜牧业提质增效。发展池塘养殖和大水面生态渔业。
第二节 全链条推进农业产业体系升级
调优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冷链物流、品牌打造等全环节升级,加快构建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拓展农业产业增值增效空间。培育县、乡、村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品,跨县域布局建设一批以加工为重点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农产品加工上规模、上水平。建设适应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供应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促进农产品流通优化升级。打造全品类、全省域公用品牌,提升“绿色云品”省域公用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发展循环农业。促进蚕桑等特色产业发展。拓展河湖流域经济、水体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提升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水平,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旅居重点村,促进“花旅融合”、“咖旅融合”、“茶旅融合”。到2030年,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提升至2.7∶1以上。
专栏19 乡村全面振兴“1+10+3+N”产业发展重点
“1”:
粮油等重要农作物。持续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推广旱地优质稻和多年再生稻,推进粮经轮作套种。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300万亩。
“10”:
茶叶产业。坚持绿色有机发展方向,拓展云茶产品品类,优化产品结构。茶叶种植面积稳定在800万亩左右,保持有机认证茶园面积全国第1位。
花卉产业。推进产加销、农工贸、花文旅一体化融合发展,建成花卉创新中心和交易集散中心、高品质花卉产区,巩固云南花卉定价权。花卉种植面积稳定在200万亩左右,鲜切花产量达240亿枝。
蔬菜(含食用菌)产业。推进绿色化、有机化生产,推动栽培菌园区化发展,拓展食用菌精深加工利用。蔬菜(含食用菌)种植面积稳定在2100万亩左右(含复种)、产量达3500万吨。
水果产业。推进水果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种植结构,推进水果生产向适宜区和特优区集中,建设全国中高端水果一流产区。水果种植面积稳定在1200万亩左右、产量达1800万吨。
坚果(核桃、澳洲坚果)产业。提升初加工标准化水平,推进坚果精深加工。坚果(核桃、澳洲坚果)种植面积稳定在4700万亩左右、干果年产量230万吨。
咖啡产业。建设咖啡品种引、育、繁、推体系,提升精品率和精深加工率,建设精品咖啡规模化主产区,打造咖啡产业加工、交易、创新中心,推动咖啡产业加工现代化和品牌国际化。咖啡种植面积稳定在150万亩左右、总产量20万吨,咖啡优良品种占有率、精品率、精深加工率分别稳定在30%、50%和90%左右。
中药材产业。推进“中药材+”工程,推动药食同源产品、保健品、化妆品等提质升级,打造集科研、种植、加工、营销为一体的中药材全产业链,构建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大健康产业集群。中药材种植面积保持稳定。
牛羊(含奶业)产业。推进肉牛(羊)全产业链发展,持续提升奶源供给保障水平。牛肉产量稳定在40万吨左右、羊肉产量稳定在20万吨左右、生鲜乳产量稳定在65万吨左右。
生猪产业。发展生猪规模化、设施化、标准化养殖,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代养模式,带动中小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提升养殖水平。全省猪肉产量稳定在350万吨左右。
乡村旅游业。推进高原特色农业与乡村休闲旅游深度融合,培育乡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引培一批旅居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旅居云南”样板,新增30个以上乡村旅居高质量发展试点。
“3”:
甘蔗产业。推进良种良法推广、全程机械化、副产品综合利用,稳步推进蔗糖全产业链发展。甘蔗产量稳定在1650万吨左右。
烟草产业。建设核心烟区,推进高端烟叶开发。烤烟种植面积稳定在635万亩、产量稳定在1730万担左右。
天然橡胶产业。稳步推进胶园更新改造、生态胶园和特种胶园建设、采胶和加工工艺技术创新应用。天然橡胶种植面积稳定在870万亩、产量50万吨以上。
“N”:
蚕桑、渔业等产业。加强蚕种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基层蚕桑技术队伍建设,打造蚕桑现代农业产业园,提升茧丝绸就地精深加工率。全省桑园面积稳定在100万亩左右、亩桑产茧100公斤、一产产值80亿元左右。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水产种业振兴工程,发展设施渔业、大水面生态渔业、稻渔综合种养、休闲渔业,强化水产品精深加工,优化水产品流通,提升水产品产能。全省水产品产量超100万吨。
第三节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培育壮大林草产业,做优做强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森林景观利用、木竹加工等产业,加快构建现代林下经济产业体系,推进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四库”联动增效。扶强壮大林下经济龙头企业,打造林药、林菌、林菜、林禽、林畜、林游等“云”系列林下产品品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细化可利用林地类型,优化林下经济利用空间。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统筹推进农垦、华侨农场和供销社等改革。
专栏20 林下经济重点任务
林下种植。因地制宜种植林下云茯苓、三七、砂仁、石斛、草果等云南道地、药食同源中药材,牛肝菌、羊肚菌、大球盖菇等优质高值食用菌,棕苞花、香椿、檧木等特色森林蔬菜,积极探索林茶、林花、林果、林粮等复合种植模式,强化良种良法应用,建设集约化、规模化种植基地,推进绿色、有机等各类认证,力争实现林下种植产值1000亿元。
林下养殖。开展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培育精深加工企业,打造特色品牌,推进规模化、园区化、规范化、有机化生产经营,力争实现林下养殖产值350亿元。
林下采集。聚焦松露、松茸、牛肝菌、羊肚菌、鸡枞菌、干巴菌等野生食用菌,方竹、筇竹、甜龙竹等笋用竹,松脂、橡胶、松子、山野菜等林产品采集加工,实施生态保育,提升基地建设质量和冷链物流等配套能力,强化精深加工,推动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力争实现林下采集产值650亿元。
森林景观利用。依托森林生态环境、景观资源、食药资源和文化资源,在符合生态环保的前提下,统筹保护与开发,丰富生态旅游业态,发展观鸟、丛林探秘、研学、体验游等旅游产品,大力开展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等森林康养服务,力争实现森林景观利用产值2000亿元。
第四节 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开展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精准鉴定评价和开发利用,培育一批“滇系”新品种,开展咖啡等特色产业育种攻关,培优“十大云药”中药材品种,开展种业企业扶优行动,推进种业基地建设,持续提升“云系”品种推广范围。加强种业市场监管,保护种业知识产权,确保农业用种安全。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创新,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持续开展“百团千员助农增收行动”,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建设。深化“大农科”体系改革,强化农业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促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提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设施装备水平,加快丘陵山区适用的先进农业机械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农业生产耕、种、管、收机械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发展智能农机、农业无人机等智能装备。
第五节 完善农业经营体系
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政策,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确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权保持稳定,顺利延包。引进、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构建龙头企业发展梯队,提高农业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化重点联合体,引导联合体建立健全章程。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健康发展,鼓励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入股分红、合作经营、订单收购、技术支持等生产合作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推动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与联农带农成效挂钩,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享受财政扶持政策与联农带农成效挂钩。强化农业市场信息引导,完善农业保险。
第三章 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
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创新投融资机制,完善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完善组织推动、要素配置、考核评价等制度性安排。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将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纳入政策支持范围,精准落实好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等各项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强化乡村人才支撑,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健全乡村振兴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鼓励支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扩大联农带农覆盖面。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试点,指导试点地区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办法。完成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第四章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深化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第一节 加强乡村规划建设
统筹优化村镇布局,引导人口、产业适度集聚,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合理安排建设重点和时序。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引导农民依规有序建房。严格落实传统村落保护规章制度,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协同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治理,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废弃物资源化和乡村绿化美化,加强“两污”治理,提升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生活污水治理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水平,建设美丽乡村。加强农村路、水、能、物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改善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持续开展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寄递物流、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工程。
第二节 强化乡村治理效能
加快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完善县、乡、村养老服务网络。妥善解决留守儿童关爱、残疾人帮扶、婚姻家庭服务等民生问题,加大县、乡、村公共服务资源投入和统筹配置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文化振兴为牵引,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加强宗祠规范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维护农村稳定安宁。
第三节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顺畅交换的良性循环。以鲁甸县卯家湾等万人以上搬迁安置点和特大镇为重点,增强城镇经济对农村的带动能力,建立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提升农业对城镇的服务保障能力,为城镇居民就地就近提供鲜活农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因地制宜推进高原特色农业与城镇有机融合发展。推进华侨社区城乡一体融合发展。
第十一篇 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坚持适度超前、不过度超前,加强基础设施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结构、功能,促进集成融合,提升安全韧性和运营可持续性,加快构建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云南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章 加快推进交通强省建设
按照“铁路提速度、民航扬优势、公路提效益、水运强弱项”思路,加快综合交通基础设施联网、补网、强链,深化交通领域改革,更加注重交通运输一体化、“交通+”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空天信息等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一节 加快铁路发展速度
以“强边、补网、壮骨”为着力点,加快沿边铁路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渝昆、大丽攀等跨区域干线铁路建设,建成中缅通道大瑞铁路保山至瑞丽段,提升中老、中越通道铁路运输能力,强化铁路网络布局调控,不断拓展覆盖广度和通达深度。因地制宜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优化铁路枢纽布局,完善点线配套和集疏运体系。
第二节 巩固民航发展优势
积极构建以昆明国际航空枢纽为重点,丽江、西双版纳、大理、德宏机场为辅助,其他支线机场为补充的机场网络,建设民航强省。巩固拓展面向南亚东南亚航线网络,培育打造大容量、高频次、产品层次丰富的国际快线体系,加密优化国内航线,完善省内环飞航线,构建迪庆、保山、普洱、文山、临沧、昭通等地机场与昆明长水国际机场间协同发展的航线网络,提升泸沽湖等机场利用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