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台绿色建筑管理办法

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云南省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提出加强绿色建筑管理,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确保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促进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助力打造高品质住宅、建设人民满意“好房子”。

为绿色建筑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近年来,云南省城镇新建建筑实现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发展目标,但仍以基本级为主,星级绿色建筑占比低、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未能充分发挥云南省绿色发展优势。同时,云南省虽然基本建立了涵盖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改造、评价的地方标准体系,但因立法资源有限等原因,绿色建筑地方立法相对滞后。

为补齐法规制度欠缺短板,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管理办法》和配套的工作指南,以及绿色建筑设计、审查、施工、验收4个技术要点,从而为全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管理办法》共6章29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制定目的、等级划分、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责任分工和实施范围。第二章“职责与管理”,主要是对绿色建筑设计、审查、施工、验收等各环节各方责任主体提出明确要求,重点突出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2个关键环节,明确应按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进行审图和验收。第三章“标识评价管理”,主要是对绿色建筑标识的申报主体、认定主体、认定程序等进行明确,并优化精简标识评价流程。第四章“运行与改造”,主要是对绿色建筑的使用、运行管理和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提出要求。第五章“引导与激励”,主要从技术标准、技术研发、税收优惠、金融支持、评优激励等方面提出引导激励措施。第六章“附则”,主要是对一些重要的专业术语进行了解释。

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主要有3个方面特点。

一是暂时补缺立法空白。发展绿色建筑已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的主流趋势,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推动发展绿色建筑,但云南尚未纳入立法计划。《管理办法》将暂时弥补立法空白,在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权限范围内完善绿色建筑工作机制,实现行政管理和技术标准的高效协同、有序衔接。

二是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管理办法》从设计、审图、施工、验收、交付、运行、改造等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压实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以及建筑产权人、使用人、运营单位的责任,推动实现闭环管理。

三是优化精简流程环节。按照在确保质量可控前提下最大限度精简流程的原则,将绿色建筑管理要求纳入现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同步实施、统一监督,尽量减少非必要的额外流程环节。例如,将预评价并入施工图审查环节,把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以子分部工程的方式纳入现有对应分部工程同步验收。

此外,《管理办法》在实施范围与等级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至少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标准;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超高层建筑不得低于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保障性住房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鼓励支持商品住宅等其他建筑按照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昆明日报 记者吴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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