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沉睡资产 红河法院在行动】破除“人死债消”错误认识,河口法院这样盘活“沉睡”红木资产→

有一句俗话叫“人死债消”或“父债子偿”,在法律的严谨规范下,这两种说法都不完全准确。在执行案件中,当被执行人意外去世,且公司停业、继承人放弃继承时,生效的法律文书是否就成了一纸空文?近日,河口法院通过依法恢复执行、灵活处置,成功拍卖成交一批长期“沉睡”的红木木材与红木家具,既维护了金融债权,也彰显了司法执行的力度与温度。

案件回顾

从调解到“搁浅”

2016年,某商贸公司为进购红木家具所需,法定代表人哥哥以其名下的红木木材、弟弟以其名下的红木家具作为抵押,向某商业银行借款600万元。然而,贷款到期后该商贸公司因经营问题未能如约偿还。2019年,河口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被执行人需偿还本金600万元及利息100余万元。但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案件遂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司法拍卖,成交部分款项用于清偿债务。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剩余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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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被执行人哥哥在国外因疾病不幸去世,该商贸公司也随之停业,不再实际经营。该公司一批红木资产随之长期处于“沉睡”闲置状态,申请人的胜诉权益迟迟未能全部实现,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因案施策

让“沉睡资产”重新流动

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死亡后,其遗产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经法院调查核实,2026年初,除被执行人弟弟外,其余近亲属均书面放弃遗产继承,申请人遂申请恢复执行,要求拍卖剩余的抵押红木家具及红木木材。

案件恢复执行,新的难题摆在了执行法官面前:一是主体资格问题。被执行人去世,继承人多数放弃继承,拍卖程序如何推进?二是财产处置难题。近几年来,红木市场行情遇冷、价格暴跌,若按照传统的评估拍卖流程,不仅周期长,且极有可能因起拍价过高而流拍,导致债权彻底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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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继承人不愿管、申请人心急如焚、市场行情遇冷”的复杂情况,河口法院采取了“两步走”策略: 一是厘清法律关系,依法恢复执行。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死亡且无继承人继承,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各方,虽然继承人放弃继承,但并不妨碍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合法抵押财产的处置。这一法律释明,为恢复拍卖扫清了法律障碍。 二是协商定价破僵局,善意文明促成交。针对红木价格暴跌的现实,若坚持机械地启动评估程序,高昂的评估费和漫长的公告期只会让资产进一步贬值。法院随后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弟弟反复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同意以市场行情为基础,协商确定一个“触底”的起拍价,大大缩短了处置周期,降低了流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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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红木家具及红木木材以高于双方协商的价格成功拍卖成交,长期“沉睡”的资产重新流入市场,申请人的部分债权得以实现。

本案的妥善处理,是河口法院深入开展“盘活沉睡资产 助推经济发展”专项行动的生动实践。 一是破除“人死债消”的错误认识。被执行人死亡不等于债务消灭,其遗产仍是清偿债务的责任财产,法院可依法执行遗产或追加继承人为被执行人,确保债权不因被执行人死亡而“悬空”。 二是依法恢复执行,激活存量执行资源。对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第一时间恢复执行,推动终本案件“应恢尽恢、应清尽清”,有效激活存量执行资源,让沉淀在终本案件中的“沉睡资产”重新流动。 三是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通过沟通协商确定合理的财产处置方案,全力打通闲置资产变现堵点、破解资产处置难题,避免资产持续贬值浪费。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河口法院将进一步扎实创新资产处置路径、优化执行工作机制,让“沉睡”的资产重新流动起来,切实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换为“真金白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编辑:邓国梅  责任编辑:孙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