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札记】踩出来的界桩
“小周,我们那个案子结了!”执行员老徐兴冲冲地赶到办公室,激动地把一份结案通知书放到我桌子上时,裤脚还沾着没拍干净的黄泥。
我低头看过去,只见结案理由那一栏写着“双方当事人确认界桩,认可执行结果”。字不多,我却知道,这桩磨了两个多月的土地纠纷案子,是他和执行员老陈一脚一脚从田埂上踩出来的。

周应林
个旧市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五级法官助理
地界之争
这是一桩排除妨害纠纷的案子,本身并不复杂。原告某地质勘探公司持有1998年的土地使用证,状告鸡街镇某村的白某某越界开垦、打井,高边坡因容易滑坡存在安全隐患;而白某某则不认什么地界,说自己开荒种了好几年地,一直都是他在管,凭什么让人。
法院一审判了停止侵害、按测绘界址返还土地。二审维持原判。案子流转到执行阶段时,两边的气都还没消。村委会、镇里协调过几回,没谈拢。
田埂上的争执
七月底的天,太阳毒得晃眼。车开到坡地口就进不去了,一行人踩着田埂往地里走。坡地上种满了辣椒,边上是成片的牛草,闷得人喘不过气。
白某某的妻子在地里等着,一见面就诉说自己家开荒的不容易;地质勘探公司的人也不甘示弱,指着坡上的土坑说对方乱挖。两边越说越激动,眼看就要吵起来。

老徐没插话,蹲在田埂上翻看那些卷边的测绘图纸。等两边火气都泄得差不多了,老徐才站起来,指着图纸说:“今天不说谁对谁错,先找地界。老界桩没了,你们说的都不算,量出来才算。”
一趟趟的田间路
那之后的一个多月,办公室很少见到他俩的人影。车辆登记本上,他俩的名字每周都出现三四次,目的地都是那块争议地。
土地案子的难,难在图纸是平的,地是起伏的;坐标是死的,人是活的。老百姓不认经纬度,只认田埂、老墙、自己种了多年的庄稼。光拿判决书念,解决不了问题。
他俩的办法很笨,也最管用:现场放样,埋桩定界,拉着双方一起认。 离退休还有一年多的老徐攥着测绳一头,在辣椒地里往前趟,后背的制服湿了一大片,额头上的汗顺着皱纹往下流。老陈站在界点上,给两边指位置,每定一个点,就提高声音问一句“这个位置,有没有意见?”

中间有过反复。白某某家对其中一段地界不认,说那片地他2023年就种上了。老徐和老陈没跟他家争,翻出地籍总图,对着田埂拐角、老界桩这些死参照物,一点一点往回推。
老陈在旁边搭话:“你家种了几年我们都看得见,但证是更早以前就发了的。今天把桩打下去,以后清清楚楚,你种你的,他们管他们的,再也不用扯纠纷,也不用担惊受怕滑坡出事。”
我也不记得他们前后大概跑了几趟现场,反正仅仅是我就跟着他们跑了四趟。第一次定初步点位,第二次核对异议,第三次正式埋木桩、拉铁线,后面一趟是双方全程跟着走,逐段确认。每一趟都是上午出发,下午两三点才回来,进门先灌一大杯水,制服上都是汗渍和草屑。
界桩落定
8月18号,最后一趟现场。
木桩沿着地界埋了一圈,银灰色的铁线拉得笔直。白某某沿着界线慢慢走了一遍,在确认笔录上签了字。地质勘探公司的人也说,边界划清楚了,边坡安全也有了着落。

没有强制执行的阵势,没有争执。一桩闹了两年多的土地纠纷,就靠着这一根根埋进土里的木桩,落定了。

泥土里的公道
我以前总觉得,司法担当是办大案、敲法槌,是掷地有声的判决。但看着这桩案子,看着老徐、老陈这两个快退休的老干警,我才明白,基层的司法为民是明明可以走程序结案,却偏要多跑几趟,把矛盾从根上化解;是快到退休年纪,依然不敷衍、不推诿,知道老百姓争的不只是几分地,更是心里的那口气;是把纸上抽象的坐标和判决,变成地里看得见、摸得着的界桩,让双方都能站在自己的地里,踏踏实实过日子。
田埂上的界桩,埋的是土地的边界,立的是司法的公道。这两位老同志,用脚下的泥土和身上的汗水,把公平正义,扎扎实实种在了乡村的土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