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凤庆郭大寨乡:法治“四进”润基层同心共筑石榴情

九月末的临沧市凤庆县郭大寨乡,古茶山云雾初开,琼英洞清泉潺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后的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凤庆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驻郭大寨乡驻村工作队,以“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进商户”为抓手,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集中宣讲活动,推动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形有感有效直达基层,用法治力量浇灌民族团结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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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企业:法治护航共富发展

在琼英古树茶专业合作社,宣讲人员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建设互嵌式厂区”等核心规定展开解读,结合用工合同签订、劳动报酬支付、工伤保障等务工群众关切的现实问题以案释法,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倡导各族职工相互尊重风俗习惯,让法治成为民族团结的“黏合剂”。

“合作社有彝族、白族、布朗族等多个民族的员工,大家在一片茶山上劳作、一口灶台边吃饭,早就是一家人。”琼英古树茶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穆忠志说,这次宣讲帮企业厘清了民族政策与劳动用工的法律边界,今后将把合作社办成民族团结的示范载体,在规范经营中带动各族群众增收,为乡村振兴注入团结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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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乡村:院坝宣讲直抵人心

走出茶厂,宣讲小分队走进琼英村农户家中。没有主席台,没有讲话稿,宣讲员站在院坝里、坐在火塘边,用乡土话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保障什么、倡导什么、禁止什么”讲得明明白白——各民族一律平等、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依法受保护、不得以民族身份搞区别对待。随行检察干警还针对务工维权、土地流转中的常见纠纷现场答疑,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这种“接地气、零距离”的宣讲方式,打破了传统普法的空间局限,让民族政策和法治精神融入乡间烟火,真正走进各族群众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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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校园:共同体意识种心田

郭大寨完小的305名师生迎来了一堂特别的法治思政课。检察干警围绕校园欺凌的预防识别与正确应对、教育惩戒的合法边界进行讲解,告诉孩子们遇到欺凌既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以暴制暴,要第一时间向老师和家长求助。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驻村工作队队长张小军以“中华民族一家亲”为题开展专题宣讲,引导同学们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从一句“你好”、一次礼让做起,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种进童年心田。“以前觉得民族团结是个很大的词,今天才知道它就藏在日常点滴里。”学生穆玥扬说,今后要和同学们团结友爱、互相尊重,共同守护安全和谐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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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商户:诚信经营擦亮窗口

在乡集镇,宣讲人员逐户走访商铺,向经营户讲解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禁止民族歧视、维护公平经营环境的相关规定,提醒商户在招聘用工、接待顾客时一视同仁,用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擦亮民族团结的“窗口”。

“守护未成年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就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徐金枝表示,这次宣传既讲劳动维权,也讲校园防护,更把民族政策和法治精神一并送到基层,实现了普法与团结的双向赋能。

编辑:李绍卓  责任编辑:孙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