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底,昆明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达106万,占全市户籍总数的18.9%,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如何进一步扶持养老机构呢?1月15日,昆明市民政局做客昆明广播电视台春城热线,相关负责人对收养登记条件、低保如何申请、养老机构扶持政策等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据介绍,近年来,昆明市高度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重视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应对昆明市老龄化程度高、老年人口比例大的现状,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快速发展。
据了解,昆明市根据各级政策要求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规定,明确对新建、扩建且通过依法登记投入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按每张床位给予10000元、5000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民办养老机构接收老年人住满6个月以上且年检合格的,给予每张床位每月50元的运营补助;对在民办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按不同等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0元、100元、50元的护理补助。去年,昆明市对新建(扩建)的4家民办养老机构、共计2907张床位进行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94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1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要对社会力量兴办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在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的基础上,按核定床位数每张额外增加2000元或1000元补助金,对投入使用的按核定床位每年补助每张不少于600元运营经费。下一步昆明市也将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