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永芬,女,汉族,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云南省妇联十一届执委会执委,现任昆明市官渡区太和街道和平路社区党总支书记兼社区居委会主任。
2002以来,该同志先后荣立“云南省人民调解”二等功、荣获“云南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昆明市劳动模范”、“昆明市敬业奉献道德模范”、“昆明市优秀共产党员”、“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模范个人”等荣誉称号。
一、牢记使命践初心,扎根基层献真情
段永芬同志27年如一日地奉献在和平路社区第一线,足迹遍及辖区108个楼院,每年走访和接待居民群众900余人次,她是社区孤老张凤仙、冯宝林的“好女儿”,是特殊人群子女靳鹏、靳翔的“段妈妈”,是用行动温暖居民的贴人心。她以党建引领,为辖区16家中央、省、市、区级公共单位搭建服务群众平台,先后牵头和组织成立了和平路社区“党建理事会”、社区“大党委”、8支社区文艺队伍和16支志愿服务队伍,招募志愿者800余人,开展志愿服务1000余次,累计服务群众30000余人次,帮扶慰问4000余人次,捐资助学金额达5万元,营造了公共单位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在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讲奉献、敢担当、有作为”的良好氛围。在她的带领下,和平路社区先后荣获“全国科普示范社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等50余个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
二、推陈出新思善治,社区治理谱新篇
结合和平路社区108个院落中无物业管理老旧院落达80%的实际情况,和长期以来老旧院落环境“脏乱差”问题反弹回潮难以根治的问题。段永芬疼定思痛,敢为人先,带领社区建立了“党建+居民自治+社会组织”的“红色楼院共同体自治模式”,闯出了一条老旧院落居民自治的路子。她组织成立了院落离退休党员功能型党组织“红邻党支部”、院落居民自治委员会、10个院落自治小组,培育孵化社区本土社会组织“和乐居街坊荟”,实施党建服务群众项目,将党建、廉政、文化、政法、统战、群团、社会组织全面融合,延伸了社区服务半径,变“独唱”为“合唱”,变社会化动员为组织化参与,用一根针穿起了万条线,提升了党建引领下的共治水平,打造了昆明市老旧院落居民自治的“和平路社区样板”。
三、坚定信念葆本色,服务群众促民生
她组织成立了社区区域化工会、区域化共青团和区域化妇联妇联”,建立4个非公经济妇联、30个妇女工作小组,发挥妇女在社区治理中的“半边天”作用,先后受到全国妇联副主席宋秀岩、夏杰的肯定和好评;她在全省率先建立少数民族“爱心超市”、“爱心蔬菜超市”等29个社区为民服务延伸点,成立了全市首个“少数民族综合服务站”、“少数民族文娱中心”,年均服务各族居民群众10000余人次,每年开展就业创业培训12期,成功帮助135名人员实现再就业,扶持创业者成立4家民族商店;主导编印了全省首份社区《民族团结报》及《民族团结教育读本》;创新建立“七个服务圈”服务体系,促进了辖区经济建设发展,让居民群众切实享受到医食住行娱等全方位服务带来的便捷与实惠。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她始终以对党员群众的满腔热情,矢志不渝地践行着一个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附:
姓 名 | 段永芬 | 性 别 | 女 | 民 族 | 汉族 | |
出生年月 | 1966.12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参加工作时间 | 1985.8 | |
文化程度 | 大专 | |||||
单位及职务 | 昆明市官渡区太和街道和平路社区党总支书记兼社区居委会主任 | |||||
工 作 简 历 | 1985年8月至1987年3月 在云邮电器商店工作; 1987年4月至1992年7月 在昆明市通用机械厂工作; 1992年7月至2000年7月 任昆明市盘龙区和平后村居委会主任; 2001年7月至2006年9月 任昆明市盘龙区永胜路社区委会主任; 2006年9月至今 任昆明市官渡区和平路社区居委会主任; 2008年10月至今 任昆明市官渡区和平路社区党总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 |||||
主 要 荣 誉 | 2002年 云南省“人民调解”二等功 2008年 昆明市“敬业奉献”道德模范 2010年 昆明市优秀共产党员、昆明市“民族团结示范”模范个人 2012年 昆明市人口普查先进个人 2016年 云南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2018年 昆明市第二十三届劳动模范 2018年 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云南省妇联十一届执委会执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