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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峰
    09-30 02:15:02

李云峰

一是在城管大队任副大队长期间,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抓好文明执法工作,创造性开展城管执法工作,采取了“换位思考谈心法”、对个别“钉子户”采取的“跟踪法”、对性情急躁的违章商户采取“冷处理法”等的不同的管理办法,达到既完成本职工作又能得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二是任环卫站长时,在周边县区首家推出环卫市场运作管理模式,做好县城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身先士卒,带领职工利用双休、夜间等时间,冲洗道路、公厕、绿化树木,初步实现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切实抓好县城公厕维护管理,保持县城公厕干净整洁。加强县城2208盏路灯照明管理,建设了垃圾处理场渗滤液下送管网工程。

三是任住保科科长期间,参与建设各类保障房1800余套,如期完成保障房项目建设,使1200余户住房困难群众圆了安居梦。

四是任住建局办公室主任期间,任劳任怨,默默奉献,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经常牺牲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在负责目标责任管理、依法行政、信访维稳、督查督办、政务信息、文件起草、会议组织等工作中,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科室连年受到上级表彰。

五是在任市政管理科科长期间,城区内兴安路、田心路、郑和路、普照路等多条道路铺沥青路面,人行道小板、窖井盖、绿化带破损修复更换工作,为创文工作奠定了基础。

附:

姓 名

李云峰

性 别

民  族

汉族

出生年月

1967.10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参加工作时间

1982年

文化程度

大专


单位及职务

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建办总工办副主任

 

1.1982年10月至1984年10月在大理州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洱源县中队服役;

2.1985年6月分配到晋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至今,曾在环卫站工作后;历任:环卫站副站长、城管中队副中队长、城管大队副大队长、环卫站站长、人防科科长、局办公室主任、市政科科长、重建办总工办副主任

 

1.1999年荣获“晋宁县世博会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2001年荣获“昆明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3.2005年荣获“昆明市总工会城市美容师”称号;

4.2008年荣获“晋宁县两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5.2008年荣获“晋宁县创建昆明市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6.2009年荣获“晋宁县创建昆明市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7.2012年荣获“晋宁县两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8.2013年荣获“晋宁县统战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9.2014年荣获“晋宁县新闻外宣优秀通讯员”称号,并多次荣获晋宁区住建局总支、行政的表彰。



编辑:彭飞    责任编辑: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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