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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旭东
    09-30 03:26:15

付旭东 53038119870319517X

付旭东,男,32岁,一级警司警衔,现任嵩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民警。2011年参加工作,2015年调至现岗位工作。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多次受到各级表彰奖励,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嵩明县十佳政法干警。从警以来,忠诚履职。发扬刚打硬仗、能打硬仗、雷厉风行的刑警精神,维护公平、彰显正义,生动诠释“立警为公、执法为名”的深刻内涵,赢得了辖区群众的赞誉。

在侦查破案中,他作出了骄人成绩。不仅有高昂的破案热情、娴熟的破案方法,而且还深知传统方法已不能满足侦查破案的需要,刻苦学习警务信息化知识和网上作战技能,善于借鉴、总结和运用,将信息化科技手段与传统方法完美结合,破获一个又一个疑难案件。从2015年“903”故意杀婴案、2016年沙某故意杀人案、2017年袁某被抢劫杀人案、王某故意杀人案、2018年刘某故意杀人案、2019年李某抢劫、强奸杀人案,到2016年系列入室盗窃案、2017系列抢劫案件中。一路走来,他用智慧、胆略、气魄攻克一个又一个大要案,换来一次又一次的胜利。当然,这些引起广泛关注的案子能成功侦破,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但与其在平凡的岗位上尽职尽责,脚踏实地,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密不可分。

面对涉黑涉恶犯罪,从不退缩。他深知,狭路相逢勇者胜。2019年,正值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之年,他与辖区派出所通过梳理5年内警情,发现在杨林辖区一名叫邓某的男子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垄断石料供应,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有涉黑涉恶嫌疑,他与专案组民警深入工地,乡村,做工人和村民的工作,经过一个月的苦心经营,在掌握第一手证据材料后,于2019年1月23日果断收网,一举打掉了以邓某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查证案件34件,冻结涉案非法所得500余万元。团伙成员分别因涉嫌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妨害公务、非法侵入住宅、盗窃等犯罪被送上法庭。该案的成功侦破,成为近几年来嵩明警方破获的影响最大的涉恶犯罪集团案件。该团伙覆灭后,各界群众拍手称快,纷纷赞扬:“霸痞一除,老百姓更安心了”。

付旭东同志在平凡的基层岗位上,甘于奉献,在保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为突出的贡献。

附:

姓 名

付旭东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1987.03

政治面貌

党员

参加工作时间

2011.11

文化程度

本科


单位及职务

嵩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2011年11月至2015年03月嵩明县公安局杨桥派出所工作;

2015年03月至今在嵩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

2017年被评为年先进个人。

2019年嘉奖一次。


编辑:彭飞    责任编辑: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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