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上午9时,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做客昆明市政风行风春城热线,与听众、网友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欢迎大家参与。
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制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一号通”、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负责分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督查督办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牵头负责信访工作;牵头负责组织机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和新闻发布工作,牵头负责微信、微博、网站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设备配备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综合平衡、进度督促;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工资福利、干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市机电工程、经济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及培训;组织行业内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培养和考核;牵头组织全局扶贫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相关工作。
三、产业政策处
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研究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战略性问题;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制订工业和信息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升级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性文件、重要文稿、全局性工作文稿的起草工作;制订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有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群及城乡产业一体化推进、区域经济、县域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年鉴、工业志、工业市情编撰工作。
四、行政审批处
负责机关行政审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深化改革方面的相关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牵头负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负责统筹机关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机关普法工作;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对委托执法单位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监督执法;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系统内困难企业认定和申报工作。
五、经济运行处
监测分析工业经济和信息化运行态势;拟订行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提出综合平衡调配运行要素的建议;综合分析工业和信息化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工业预警机制,提出工业品收储和动用储备物资意见建议。
六、投资服务处
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及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承担有关投资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投资规模、方向,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跟踪分析、协调推进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及备案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安排建议;牵头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编制、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招商引资牵头、汇总工作。
七、技术创新处
负责指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引进、质量管理工作;编制并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及新产品开发计划;制订并实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政策措施,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认定和评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有关新产品、新技术的监管;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培育工业品牌;提出技术改造与创新类扶持资金安排建议;负责组织会展布展工作。
八、要素保障处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所需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要素保障政策措施;制订并组织实施要素保障应急方案,协调解决生产要素需求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领域天然气供应保障协调;负责组织拟订电网规划,组织实施电网建设;履行电力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负责监管电网调度,配合做好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
九、园区处
负责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和科学布局;负责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群、聚集发展工作;指导工业园区软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各级园区运行监测分析,提出报告和建议,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问题;负责工业园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提出园区扶持项目和资金计划安排建议。
十、装备工业处(军民融合处)
负责装备行业管理工作,并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自主创新规划的政策建议;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承担装备行业监测分析,编制行业专项发展规划、研究制订产业政策,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负责提出并推进以高端制造为主的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军民融合推进政策,推动军民融合技术创新、成果管理和双向转化工作;承担中共昆明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汽车产业处
统筹协调全市汽车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负责全市汽车产业的管理、服务协调;组织汽车产业重大项目策划,指导汽车产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强化对全市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发展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汽车及零部件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抓好汽车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建设工作;承担汽车产业监测分析,负责行业管理、运行服务工作;负责推进新能源汽车等新业态培育工作;承担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消费品工业处
负责烟草及配套、纺织服装、绿色食品、木材加工、家具制造、造纸、橡胶和塑料制品、五金配件等轻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并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消费品工业发展监测分析;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行业重大项目、规范技术标准;负责行业监测、运行分析;负责绿色食品牌工作;负责盐务管理工作;负责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工作。
十三、生物医药产业处
负责全市生物医药行业管理工作,并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对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及相关行业发展研究,拟订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医药与现代医药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行业重大项目、规范技术标准;负责行业监测、运行分析;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
四、材料工业处
负责黑色、有色、建材等原材料行业管理工作,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黑色、有色、建材等行业发展规划、领先发展、规模发展的推进措施;承担行业发展监测分析,研究行业的市场动向,提出发展报告和建议,加快调整优化行业结构;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经济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行业准入等规范措施;负责牵头做好涉及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十五、石油及化工产业处
负责石油及化工行业管理工作,并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石油及化工行业发展规划、领先发展、规模发展的推进措施;承担行业发展监测分析,研究行业的市场动向,提出发展报告和建议,加快调整优化行业结构;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经济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行业准入等规范措施;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涉及的禁毒工作。
十六、信息产业处
负责信息产业行业管理和统筹推进工作,并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牵头负责行业监测运行分析及发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信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负责推动信息技术产业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应用;组织开展信息产业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推进信息产业新业态培育工作。
十七、节能管理处(昆明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社会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对用能单位履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提出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建议;拟订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考核标准,组织实施节能监察;负责牵头做好涉及的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民节能行动;负责全市淘汰落后产能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资源综合利用处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全市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组织协调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示范工程;负责统筹全市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推动清洁生产改造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做好涉及的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承担市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和市级河长联系部门有关工作。
十九、中小企业处
指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监测分析运行发展态势,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提出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扶持安排建议;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生产和对外交流合作,指导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指导联系行业协会工作;牵头负责涉农工作;承担昆明市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企业服务处
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服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并推动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创业创新、公共信息、融资担保、维权保护的平台建设,指导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协调处理企业经营者投诉,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协调推进政银企合作,指导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二十一、安全生产监督处
负责督促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爆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民爆生产经营企业项目建设、技术改造、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等工作;负责民爆企业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预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执法检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履行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监管职责;牵头组织市政府对我局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反恐怖、辑枪治爆、平安企业等考核工作。
二十二、煤炭行业管理处
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煤炭行业安全适度发展规划,组织制订和实施年度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计划和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依法整顿煤炭生产秩序,负责煤矿转型升级、改造升级工作,提高煤炭生产安全保障能力;指导煤矿加快技术进步,组织煤矿专项技术鉴定、生产能力核准;明确细化煤矿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责任;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基础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煤矿职工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煤矿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煤矿兼职应急救护队伍建设,强化煤矿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分工和合作机制,参与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十三、无线电管理处
负责组织拟订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拟订本行政辖区内无线电管理规定;编制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无线电频率、呼号的分配与指配;受理设置无线电台站(网)申请,审核无线电台站(网)的组网方案,审查无线电台站(网)建设布局,管理台址资源,核发电台执照;组织无线电监测;协调与军队、相邻地区在无线电管理方面的关系;指导县级无线电管理工作;承担无线电应急保障工作。
二十四、无线电监督检查处
负责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综合治理和协调保护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受理无线电干扰投诉,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事宜;组织无线电管理法规的宣传、贯彻;配合开展无线电安保和维稳工作;负责无线电项目专项经费预算;负责督促检查县级无线电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二十五、信息化推进处
协调全市信息化及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推动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负责出具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意见,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协调、技术论证、监督实施和评估验收工作;提出信息化及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意见。
二十六、信息基础设施处
负责协调昆明市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制定信息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传感网络规划,促进通信网络融合发展;负责制订昆明市电子政务的总体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市级电子政务系统维护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园区及市级部门开展电子政务相关工作;负责昆明政务云的建设、使用和管理;负责政务数据资产目录登记、备案和统计工作,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开放。
二十七、数字经济发展处
统筹协调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组织推进“数字昆明”建设;研究制订“数字昆明”发展战略、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数字昆明”建设发展重大项目建议,协调推进项目实施;负责全市大数据、区块链和物联网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大数据、区块链和物联网等数字化技术的普及应用和产业发展;研究并推动应用数字化技术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
二十八、网络信息安全处
推进全市政府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处置、国产密码应用和电子认证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市政务云、市级行政中心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市电子政务系统安全运行和保障维护;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指导昆明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群建设、管理和维护;推进昆明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群监测、评估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写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机关意识形态、党务新闻宣传、综治维稳、统战、民族宗教、对台等各项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协助派驻纪检组开展执纪工作;负责机关工青妇工作。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落实离退休干部的各项政策待遇和生活待遇,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日常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