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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社局做客春城热线
    02-03 12: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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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上午9时,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将做客昆明市政风行风春城热线,与听众、网友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欢迎大家参与互动。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09〕19号),设立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同时加挂昆明市外国专家局的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原昆明市人事局的职责;划入原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 

    (三)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的宏观管理和调控职责,统筹城乡就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四)加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 

    (五)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六)贯彻“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人才开发和人才智力引进,为现代新昆明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指导监督职业中介机构,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城乡统筹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落实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全市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及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和各类人才来昆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和安置办法,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和退休审批(核)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发布本地区劳动工资最低价位。 

    (九)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人事关系政策,完善劳动、人事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 

    (十一)拟订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审核并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聘请外国专家引进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 

    (十二)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辑:杨亚群    责任编辑:杨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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