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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个“行政争议调解和解中心”落户官渡
昆明信息港    05-07 17:19:04

近日,官渡区行政争议调解和解中心揭牌仪式在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举行,这是全省首家由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共建的行政争议调解和解中心。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周燕,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杨汉云,区人民法院院长晏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欣欣出席了仪式。全区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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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争议调解和解,是指对涉诉行政纠纷,在登记立案阶段,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组织各方当事人及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推动当事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分权限范围内,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并达成和解协议的工作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实施,是推动“枫桥经验”落地落实的重要举措,丰富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和手段,有利于降低群众的诉讼成本,提高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效率,减轻法院的审判压力,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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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上,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周燕、区人民法院院长晏晖共同为“中心”揭牌。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杨汉云对官渡区行政争议调解和解中心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杨汉云指出,行政争议调解和解中心的成立,丰富创新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诉源治理机制的实践。既是府院联动、共谋服务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务实举措,也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创新之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区人民法院院长晏晖在仪式上表示,在区委政法委的牵头下,官渡区行政争议调解和解中心的建立,将成为新时期府院良性互动的重要平台,不仅有效整合行政和司法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也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增强社会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形成最大限度共同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的合力。以更加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化解“官民纠纷”,实现司法、行政、民权的三方良性互动,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全力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欣欣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审判、行政检察与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与区司法局、区法院合理解决辖区行政争议。区检察院将以“监督加支持”的方式,参与听证、释法说理等多元方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为全力推进平安官渡、法治官渡,贡献检察力量。

区司法局局长宁艳萍主持了仪式并表示,区司法局要进一步发挥主导协调、执法监督作用,督促涉诉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搭建好涉诉行政机关与当事人的沟通平台,搭建好与区法院、区检察院的联络机制,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努力做到矛盾纠纷不上交。

下一步,官渡区将以“中心”的成立为契机,继续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全面提升行政司法服务水平,依法共同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努力交出一份人民满意的“法治答卷”,为官渡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供稿:官渡区人民法院)

编辑:杨锦佳    责任编辑:龙泉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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