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助学金
1.建档立卡户学生、城市低保学生、孤儿无条件享受一等助学金;
2.国家助学金政策为2档,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 3800元每年,二等助学金2800元每年,按学期发放;
3.农村低保户、单亲家庭经济困难、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受重大疾病影响致困、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等特殊情况的学生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名额分配情况进行优先评审。
二、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8月-9月集中办理)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3.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按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学生毕业后有两年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只需要偿还利息,两年后开始本金和利息一起还:
4.学生可在高中就读学校预申请,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www.csls.cdb.com.cn)进行正式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