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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红河日报    04-14 21:22:32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7日至11月15日,州委第七巡察组对州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6日,州委巡察组向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及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悦江为组长的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问题逐条进行了梳理,认真研究整改落实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将整改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全方位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将整改转化为提升工作质效的过程。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方面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领导班子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报州委组织部、州纪委、指导组同意后严格落实。会前,认真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了基础。会上,局党组班子及成员紧扣会议主题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原因所在,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提出了今后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州委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派出的指导组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仍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优秀党员和先进党组织表彰工作的通知》,开展“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优秀党员和先进党组织”评选活动。制定《关于加强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党总支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公示。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仍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中深入查摆全面从严治党相关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完善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开展1次廉政风险点排查。印发了《中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严格落实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并严格执行《中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六项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剖析以及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和基本知识培训,并进行意识形态理论知识专题考试。

(二)巡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实践,在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集中学习月”活动,编制了《全州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定《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中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行“第一议题”制度》,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州13县市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考核和指导,对全州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检查,强化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的督查检查,做好迎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相关工作。制定并印发《红河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进行安排部署。

3.关于“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1年度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和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的“一岗双责”责任。党总支组织党务干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内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务理论学习和培训考试,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党建业务能力。严格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票账分离管理。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在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剖析相关问题,严肃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党组会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州直机关科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再学习再领悟,增强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考试,强化选人用人工作的思想意识。结合实际制定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和任务清单。

5.关于“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未能有效发挥资金效益”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制度建设,对财政资金项目定期监督检查,督促资金使用单位提升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益。

6.关于“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财务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出差差旅费报销的通知》等财务制度。

7.关于“执行工会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工会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缴纳工会会员费。

三、以改促行,高质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高标准、严要求、出实招,全面落实州委提出的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全面谋划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完善“长久立”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强化领导班子带头作示范、带头身体力行,切实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切实将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效转化为抓好生态环境工作动力,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全面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做出不懈努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856528,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电子邮箱:276970909@qq.com。

中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4月13日

编辑:罗文忆    责任编辑: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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