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信部、国家网信办、公安部近日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非法收集、出售、发布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明知他人利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公安部
关于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网安〔202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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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 2021-07-13 09:40:13
新华社微博 2021-07-13 09: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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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1-07-13 09: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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