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执法中,一线执法力量受行政执法法律规定幅度过宽、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多因素影响,存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畸轻畸重、重处罚轻教育等问题,影响公平公正执法。
为此,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制定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工作方案》,各行政执法主体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细化的行政处罚档次,结合自贸区建设发展实际,在全面梳理各领域行政处罚种类、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细化标准的基础上,遵循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监管与聚焦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实施审慎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以及行政处罚“四张清单”。
“四张清单”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社会事务、税务执法等六大领域142项执法场景,分为“免罚清单”“轻罚清单”“减罚清单”“重罚清单”,厘清了轻微违法的界限,也彰显法律权威,保障行政执法的力度。
“免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事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如何让市场主体感受到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行政执法的温度,一直是我们思考的问题。”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制度创新部副部长杨瑛表示,在行政执法中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先行告诫说理,指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改正,给予市场主体纠错机会和发展成长空间,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降低企业竞争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包容审慎监管既要求包容创新,也要求审慎监管。包容监管不是无边包容,是建立在审慎基础上的包容,其内涵分为“包容监管”“审慎监管”和“有效监管”三方面。包容监管是包容市场主体轻微“非法状态”,没有违反基本法律秩序且没有显著社会危害性,行政机关不实施行政处罚,避免不当监管扼杀市场主体创新;审慎监管是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约束,在特殊领域和新业态防范政府监管行为造成的风险;有效监管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市场监管方式,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减轻企业负担,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将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基本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聚焦市场主体重点关切,积极回应群众正当利益诉求,持续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工作,适时动态更新发布“四张清单”,进一步把“四张清单”扩展到更多领域、更多行业,为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加宽容的发展环境,积极推动政企良性互动,构建化解行政争议长效机制,突出辖区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