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昆明市精神病院召开第十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昆明市精神病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会议应到代表82人,实到6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上,工会副主席沈向阳就《章程》制定的必要性、依据、基本原则以及章程主要内容向大会作说明。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章程》共6章13节92条,对医院的外部、内部治理体系,医院及员工的权利与义务,运行管理机制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强调党的领导和建设,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院党总支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在上级党组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监督责任。
与会代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代表义务,行使代表权利,分组认真审议讨论了《章程》各项条款,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经过举手表决,第十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章程》。
大会强调,医院章程是医院依法自主办院、实施管理、履行公益性的基本纲领和行为准则。制定医院章程,并且以章程为引领,探索形成科学合理的运行和治理机制,对提高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