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通讯员熊楠 日前,官渡区残疾人联合会信访室迎来了一对年老的夫妻,哭诉儿子残疾证级别与自身情况不符合,对残疾鉴定结果不满意,据老人叙述:儿子是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鸣泉社区居委会陈旗营村175号村民,汉族、未婚、肢体残疾四级,于去年2月民政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要求官渡区残联维护其合法权益。
区残联及时联系小板桥街道残联、民政负责人,对陈先生父母反映的情况进行了了解。
次日,区残联信访室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联合小板桥街道负责民政、残联工作的人员,主动到鸣泉社区协调处理残疾人陈先生反映的相关事宜。陈先生的父母代表其反映了两个诉求:第一个诉求是申请官渡区最低生活保障失败一事,经过调查,由于其一家三口作为鸣泉社区村民享受每年年终分红和每月老年人生活补贴,2021年底家庭人均分红7200,3人共计分红26000元;父母每人每月领取老年人生活补助300元,并有自建房出租。由此计算家庭人均收入已超出当年低保标准,因此不符合享受条件。
第二个诉求是陈先生去年做了残疾评定后对残疾等级不认可。去年5月12日区残联考虑到陈先生腿脚不方便,区残联邀请官渡区人民医院残疾鉴定组上门到陈先生家进行免费上门残疾鉴定,结果为:左上、下肢功能轻度障碍,肢体残疾四级。因为此时陈先生的低保已停发,不属于困难残疾人并且残疾等级不符合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标准,其父母对陈先生的残疾等级不认可,要求进行重新鉴定。
针对陈先生反映的情况,区残联及街道工作人员对他及父母耐心宣传相关政策,解释其申请低保失败的原因,并说明如果对鉴定等级还有异议的,也可到鸣泉社区领取申请表再次做残疾鉴定。经过耐心做工作、宣传政策,陈先生一家情绪渐渐平和,表示理解,但还将再去核实政策情况,并重新申请残疾鉴定。区残联将联合街道持续关注并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