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通讯员邬艳芳 张云洪 4月22日,官渡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昆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昆明市官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闭会期间履职的实施意见(草案)》及干部人事事项。为拟任人员颁发人大常委会任命书。
据了解,为保障官渡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在官渡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健全代表工作机制,深化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支持和服务代表更加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更好发挥主体作用,为高质量建设昆明城市新中心,加快打造综合枢纽重要承载区、开放发展引领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官渡区制定了《官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闭会期间履职的实施意见(草案)》,实施意见分别从指导思想;代表活动的方式和内容;建章立制,切实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代表履职工作落到实处四个方面,对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履职进行详细规范,将重点采取实施全覆盖履职能力培训、针对化专题培训、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强化代表联系联动,拓展代表活动方式,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等举措,为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履职提供平台和条件。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区人大各专(工)委、室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改任职级干部;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旁听公民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