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服务指南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服务指南
1 办理条件
A)申请人本人或申请单位员工的人事档案托管在全省各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B)申请单位因工作原因,需要查阅人事档案,并向全省各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出具关于存档等相关证明。
2 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PC端办理(本文制定时由“云南省公共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处理,今后随业务系统更新而调整)。
3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
不收费。
5 申请材料:
a)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 申请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 申请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本标准编写单位已提供介绍信模板,但申请单位介绍信内容不做强制要求)中须详细说明出具相关证明理由;
d)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摘录登记表》;
e)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审批表》。
6 受理
a)申请材料齐全、身份证件核验通过的,予以受理;
b)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补全资料名称;
c)不符合开具证明条件或身份证明不符合规定,应退回材料并告知申请单位理由,终止业务办理。
7 联系电话
0871-67473786
8 办理地点和办理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D8栋一楼仲裁院立案庭昆明市呈贡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附录A
附录B
介绍信
:
兹介绍我单位***,身份证号:***到贵单位开具***同志存档或政审证明,用于办理***事情。到贵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请予以办理为谢。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录C
介绍信
:
兹介绍我单位中共党员***,身份证号:***,中共党员***,身份证号:***到贵单位办理***同志档案查询相关手续,请予以办理为谢。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录D
第 号
政审证明存根
兹有 ,身份证号: ,档案编号: 。该同志人事档案由我中心保管,根据其档案记载,该同志在工作期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无不良言行记录,未参加“法轮功”组织。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第 号
政审证明存根
兹有 ,身份证号: ,档案编号: 。该同志人事档案由我中心保管,根据其档案记载,该同志在工作期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无不良言行记录,未参加“法轮功”组织。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附录E
第 号
存档证明存根
兹有 ,身份证号: ,档案编号: 。该同志人事档案由我中心保管,请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为谢。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第 号
存档证明存根
兹有 ,身份证号: ,档案编号: 。该同志人事档案由我中心保管,请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为谢。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附录F
附录G
附录H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1、查阅档案,必须办理登记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凭单位有效函件(包括查阅事由,被查阅人姓名、身份证号,查阅内容和查阅人姓名、政治面貌、职务的有效函件)、查阅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查阅;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档案专职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2、本单位人员查阅本部门业务范围的档案,可直接向档案管理部办理查阅手续查阅。
3、查阅档案时,查阅人员应当对所查阅档案的完整和保密负责,不得折叠、抽页、拆除、涂改、损坏、圈画、污损档案资料;不得在翻阅档案的同时抽烟、喝水,以保持案卷的完整、清洁。
4、抄录、复制、复印、拍照档案资料,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抄录、复制不得涂改原字迹内容,应保持原貌。
5、查阅后需作旁证的,摘录资料应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材料出处和日期,并加盖档案管理部公章。
6、未经批准,档案资料不得公布,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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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书
本人已阅读并理解上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制度》,并承诺遵守上述规定,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个人承担。
承诺人: (签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