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指南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指南
1 办理条件
a) 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
b) 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
c) 已将本人人事档案托管在全省各级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流动人员;
d) 需要托管正式员工档案的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
e) 已将员工档案存放于全省各级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
2 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PC端办理(本文制定时由“云南省公共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处理相关业务,今后随业务系统更新而调整)。
3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
不收费。
5 申请材料:
5.1 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人员
a)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b) 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证明材料(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c) 《个人委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申请表》;
5.2 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
a)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d) 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 《个人委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申请表》;
5.3 辞职辞退军队文职人员
a)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b)离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c)《个人委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申请表》;
5.4 灵活就业人员
a)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b)《个人委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申请表》;
5.5 需要托管正式员工档案的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
a)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单位介绍信原件;
c)法人委托书原件;
d)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e)单位需要托管档案人员名单。
f)《单位委托公共人才人事服务申请表》
5.6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
5.6.1 个人申请本人人事档案转出
a)档案托管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托管人本人自己无法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托管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调档函原件(须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开具)
c)若托管人属于委托存放单位员工,还需携带单位离职材料复印件。
5.6.2 委托单位员工档案集体转出
a)单位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单位介绍信原件;
c)调档函原件(须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开具);
d)转出人员名单。
6 受理
a)申请材料齐全、身份证件核验通过的,予以受理;
b)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补全资料名称;
c)不符合接收或转递条件、身份证明不符合规定、查验不通过,应退回材料并告知申请人理由,终止业务办理。
7 终审
同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负责人终审复核结果
7.1 人事档案转入
A)终审同意,向申请人(或被委托人)发放《个人委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受理通知书》(双方签字盖章后,各自留存原件),同时,为申请人开具《云南省人员流动调档函》
B)终审不同意,以终审意见答复申请人,终止业务办理。
7.2 人事档案转出
A)终审同意,同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档案业务经办人员询问并记录办理人联系方式,并告知档案转出时间。在办结时限内进行系统转出、档案出库、材料检查、档案机要转递。
B)终审不同意,以终审意见答复申请人,终止业务办理。
8 办结时限
档案转入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档案转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9 联系电话
0871-67473786
10 办理地点和办理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D8栋一楼仲裁院立案庭昆明市呈贡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附录A
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档案转入
工作流程
附录B
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正式员工档案转入
工作流程图
附录C
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人员档案转入
工作流程
附录D
灵活就业人员档案转入
工作流程
附录E
辞职辞退军队文职人员档案转入
工作流程
附录F
档案转出工作流程图
附录G
附录H
附录I
附录J
附录K
附录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