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办事指南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办事指南
1 办理条件
a)人事档案托管在全省各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流动人员
b)需要将达到归档的材料送负责存档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进行归档;
c)需要鉴别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或其他材料;
d)收集人事档案托管在全省各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流动人员的新增档案材料。
2 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PC端办理(本文制定时由“云南省公共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处理,今后随业务系统更新而调整)。
3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4 收费标准
不收费。
5 申请材料:
a) 办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b) 归档材料原件;
c) 《归档材料清单表》。
6 审核结果
审核人员审核申请单位所报申请资料后,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a) 申请归档材料不符合归档条件的,应退回资料并告知申请人理由,终止业务办理;
b) 申请归档材料齐全且符合归档条件,交同级部门负责人复核。
7 复核
同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复核审核结果。
a)复核同意,予以归档,签字盖章后返回申请人归档材料清单存根。
b)复核不同意,材料退回审核人员重新审核或终止业务办理。
8 联系电话
0871-67473786
9 办理地点和办理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D8栋一楼仲裁院立案庭昆明市呈贡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附录A
新增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