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正常退休登记指南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正常退休登记指南
1 办理条件
1.1 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办理正常退休:
a)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正在履行且按照企业职工参保办法缴费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且年满55周岁、女在生产(工勤服务)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且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的;
b)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为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c)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在原国有企业工作且2001年12月31日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时在生产(工勤服务)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及以上、年满50周岁的;
d)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在原国有企业工作且于1986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解除劳动关系时在生产(工勤服务)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及以上、年满50周岁的。
1.2 参保人员办理正常退休时,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应达到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最低年限。
2 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PC端办理。
3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
不收费。
5 申请材料
5.1用人单位或代管人事档案的机构为参保人员申报退休时,填写《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登记表》(见附录A表A.1)和《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证发放花名册》(见附录A表A.2)报送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 职工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社保卡或身份证等);
b) 养老保险缴费资料;
c) 装订成册的人事档案。若人事档案存在资料不全或者被涂改等问题,需提供补充相关原始资料;
d) 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提供原件。
5.2没有工作经历、没有人事档案的参保人员申报退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社保卡或身份证等);
b) 养老保险缴费资料;
e) 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提供原件。
6 联系电话
0871-67475700
7 办理地点和办理机构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
8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本文件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
a)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b)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c)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
d)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复函》(劳社部函〔2002〕97号)
e)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0〕212号)
f)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劳社〔2002〕76号)
g)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云劳社函〔2002〕70号)
h)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办理退休办法(试行)》(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告第4号)
附录A
A.1 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登记表.docx
A.2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前退休核准表。.docx
A.3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证发放花名册.doc
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正常退休登记流程图